3月23日至24日,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章吉青,省司法厅副厅长杨瑞碧率队到红河州开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订立法调研,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听取红河州相关部门对于《条例》修订的建议和意见,到建水县对古城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实施、干部规划家乡行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宅基地审批及存量建设用地审批等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
省级调研组向红河州详细了解了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土地整理开发、耕地保护和进出平衡等工作中面临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以及实际工作中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州级参会部门及蒙自市就《条例》的立法合法性、工作指导和可操作性等方面提出修订意见建议。
调研组要求,《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结合云南实际的一个法律精神的落地和延伸,细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内容,希望红河州提前谋划部署《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严格执行节约集约、高效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推动红河州土地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