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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红河州申报省州级现代教育示范学校幼儿园州级复评工作完成

文章来源: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2021/12/03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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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方案》《云南省现代教育幼儿园督导评估方案》的规定,在学校(幼儿园)自评、县市初评推荐的基础上,11月15日—26日,红河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2021年申报省、州级现代教育示范学校(幼儿园)的13所小学、6所初中、3所幼儿园开展了州级复评工作。

  州教育体育局、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从全州各级各类学校抽调了10位初中校长、20位小学校长、5位幼儿园园长组成州级复评专家组,分赴各县市开展督导评估。

  专家组坚持目标引领,坚持客观公正,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通过听取校长(园长)汇报、召开座谈会和问卷调查、查阅档案资料、巡视校园、随堂听课和活动观察等形式,从党的领导、立德树人、依法办学、教育教学、常规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对申报学校和幼儿园进行了全面、深入、系统地综合评估,最后形成评估意见向学校(幼儿园)领导班子、教职工代表、家长和社区代表反馈。

  专家组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优、以评促发展”的原则,对各申报学校和幼儿园办学工作取得的成绩和亮点给予充分肯定,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各有关县市教育体育局、学校和幼儿园将把评估结果作为改进管理、提高质量的客观依据,抓实整改工作,强化结果应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大力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为实现红河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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