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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医疗器械联系指导组到红河州进行工作督导

文章来源: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09/22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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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8日至13日,省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副处长张楠楠,率医疗器械联系指导小组一行2人,到红河州进行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督导。

  指导小组深入走访了红河州3家防疫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试剂使用单位;之后,召开了州、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座谈会,围绕经营许可(备案)管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管理、制定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质量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实施情况、制定辖区内医疗器械监督抽检计划和实施情况、开展网络销售主动监测情况、开展XG病毒检测试剂专项检查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不良事件监测情况、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方面进行调研督导。

  指导小组强调,一是要严格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对疫情防控产品特别是体外诊断试剂的管理,在经营环节,发挥投诉举报、监督检查、监督抽检、互联网监测、部门通报等作用,广泛收集线索,依法严厉打击销售无证、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停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要按规范恢复医疗器械生产,严守产品质量关,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多举措维护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保障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三是加大新法规宣贯力度,进一步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增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合规意识和自律意识;四是加强监管协同联动,形成源头治理、风险防控、信息互通、协调联动的监管合力,进一步提升监管的权威性和协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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