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接到云南省地震局关于红河州2个医院建设工程为存疑项目的工作反馈后,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安排部署,由州地震局牵头,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卫生健康委参与,对两个存疑项目进行认真调查与整改。
两个存疑项目为:建水县中医医院(现红河州中医医院)门诊楼建设项目和河口县人民医院放射楼建设项目。7月8日,州地震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卫生健康委召开存疑项目调查整改协调会议,专题研究调查整改工作。由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分别于7月9日和7月14日到河口县人民医院、建水县红河州中医医院调查两项工程抗震设防情况,现场查阅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程施工设计、工程竣工验收等有关表格、图纸和材料,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还调阅了两个医院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资料。
通过调查,全面查清了两个医院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情况:建水县中医医院门诊楼建设项目、河口县人民医院放射楼建设项目都已按照《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规定中的“重点设防类(乙类)”进行了抗震设计和施工,即两项工程均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1度的要求加强了抗震措施,检查上报的“医院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情况表”中的“提高防震设防措施”栏目应该填写“是”,而不是“否”,两项工程为抗震设防合格工程。
由于两个项目建成时间都比较长,项目管理、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变动大,给查找资料带来一定困难,加之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业性较强,在前期地震安全监管检查中,受两个单位具体负责自查工作的人员对抗震设防业务及检查要求的理解和把握不到位等因素影响,导致表格填写与工程抗震设防情况不相符,从而成为存疑项目。
调查组在调查核实工作过程中,对在场的县地震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和医院领导及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法规、标准的讲解,要求县地震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与指导,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宣传贯彻,做实做细监管各环节工作;要求县卫生健康局和医院高度重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档案管理和项目管理人员相关业务培训,确保医院建设工程符合抗震设防要求。下一步,红河州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确保建设工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