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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财政局出台《红河州预决算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文章来源:红河州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0/07/04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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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红河州财政局出台了《红河州预决算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红河州预决算公开考核工作更加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办法主要有以下几个亮点: 

  一、首次将考核分数纳入了红河州政府对红河州州本级各预算单位和各县市综合目标考核。考核分值占15%,与各考核项目相比,分值占比较高。 

  二、考核内容更加全面,涵盖了政府预算公开(含政府债务)、政府决算公开(含政府债务)、部门预算公开(含财政项目文本)、部门决算公开和预决算公开管理等五个方面。 

  三、考核方式更加灵活。考核采取州级预算部门和各县市自评考核与州级财政部门再考核相结合。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对象为州级预算部门和县市预决算公开情况,考核通过定期全面检查、不定期抽查和网络巡查等方式开展。 

  四、考核结果更重实效。《红河州预决算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明确了州级部门预决算公开考核结果与州级部门预算安排等挂钩,县市预决算公开考核结果纳入州对下财政综合管理考核相关办法综合评分,进行奖惩。对年度最终考核得分靠后、问题未如期整改到位、被上级检查单位通报批评以及因预决算公开工作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州级预算部门或县市进行约谈,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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