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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三举措”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监管

文章来源:红河州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9/09/16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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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红河州加强对已经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办理公司登记的劳务派遣单位实施日常监管和年度核验工作,进一步促进了人力资源由粗放型配置向集约型配置的转变。

  依法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根据《云南省规范劳务派遣实施办法》,各级人社部门把依法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作为对劳务派遣单位实施监管、源头规范劳务派遣的一项重要举措,督促好劳务派遣单位依法规范经营,有效保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规范有序发展。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项目进驻行政服务大厅。为提高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工作服务质量,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红河州不断完善、细化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流程,将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各项资料在服务大厅网站上进行公布,并对申请行政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时限要求及时依法办结。对取得行政许可或依照有关规定变更、延续、撤销、吊销、注销行政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要及时予以公告。

  指导和服务好劳务派遣单位。对新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指导其依法完善各项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督促劳务派遣单位在办公场所明示合法证照、监督机关和监督电话。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依法建立职工名册,及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做好对其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和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的核验工作。

  目前,红河州劳务派遣单位共计72家;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共计451家,其中,国有企业70家,其他内资企业35家,机关事业单位325家,其他单位21家;被派遣劳动者总数10660人,其中,派往国有企业3409人,派往其他内资企业2217人,派往机关事业单位3980人,派往其他单位105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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