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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连续两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获省级考评优秀

文章来源:红河州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9/01/23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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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河州历来高度重视农村综合改革工作,2016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被省级评为优秀等级。2018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考评组通过县市自查、州级审核复查、省级综合考评的方式,依据组织领导、制度建设、预算管理、项目管理、信息公开、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工作成效8项考评指标和26项量化评分标准,对红河州2017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并于近期公布了考核结果,对红河州2017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考核结果显示,2017年红河州及个旧市、弥勒市、泸西县被考评为优秀。至此,红河州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已连续两年获得省级优秀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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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州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199781.98万元,比去年减少63403.23万元,下降24.09%。实际采购金额为188952.78万元,比去年减少59275.39万元,下降23.88%,节约资金10829.19万元,资金节约率为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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