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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2017年投入法律援助专项经费494.9万元

帮助解决法律援助案件4548件

文章来源:红河州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8/11/08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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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红河州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在人员少、经费缺的情况下,克服各种困难,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条例》及《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紧紧围绕法律援助工作的宗旨,落实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措施,保证政府民生工程在人民群众中发挥惠民效应,积极为老、弱、病、残、贫等弱势群体免费提供法律帮助。

  一是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放宽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二是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产品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三是对特殊受援人简化援助手续,对农民工追讨工资和工伤赔偿案件、农村“五保”对象、正在享受最低生活待遇的人群不再进行经济状况审查,直接给予法律援助。据统计,2017年,全州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到位494.875万元,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548件,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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