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时政红河>部门动态

红河州公安局政治部荣获全省教育训练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8/09/14 09:17

浏览次数:

  9月10日,云南省公安厅召开第34个教师节座谈会。会议通报表扬了2018年全省公安优秀教师教官和教育训练工作先进集体,红河州公安局政治部被表彰为教育训练工作先进集体,州警察训练支队教师严石林等8人被省厅表彰为优秀教师教官。

  近年来,红河州公安局政治部在省厅政治部和州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和具体指导下,始终把加强公安职业教育训练工作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科学发展的先导、基础并置于战略地位来抓,聚焦教育训练改革,实现了公安教育从职前教育向终身职业教育训练的转变。2016年以来,组织第一轮全警轮训11期3860人;举办专业发展训练4期300余人。2018年组织指挥类、刑事侦查类、综合管理类和管控服务类9期,共有2400余人参训。

  一是注重顶层设计,引领全局推进。成立由州公安局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机构,高位推进公安职业教育训练改革,形成政工部门、训练基地、警察学校一体化管理体制体系;制定了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1+5+10”职业教育训练正规化建设主体框架,为推进当前和未来红河公安职业教育训练正规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明确实战主导定位,着力构建实战训练立体保障格局,州局先后投资2.8亿元,用时两年建成占地360余亩的多功能基地。

  二是锐意改革驱动,构建实训体系。积极探索建立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和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实现公安教育从职前教育向警察终身职业教育的转变,做到训练体系改革合力驱动、教官制度改革加力驱动、训练内容改革助力驱动。

  三是明晰施训目标,坚持规范运行。将警察终身职业教育训练总目标定为铸造坚定的职业操守,锻造专业的职业素养,塑造良好的职业形象,将职业操守“内化于心”,职业素养“外塑于行”,大力培育“有血性、能理性、人阳刚、心阳光”的红河警察品质。

  8名被省厅表彰的优秀教师、教官分别是:全省公安优秀教师、州警察训练支队训练四大队大队长严石林,全省公安优秀教官、弥勒市公安局特警大队张镭耀,红河州公安局法制支队综合科何莹(女),个旧市公安局沙甸派出所张宏,蒙自市公安局特警大队石威,弥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周俊亦,全省公安优秀带教教官、开远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张志勇,弥勒市公安局特警大队文汝荣。

阅读下一篇

红河州政务局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挂钩扶贫工作经验

9月11日,红河州政务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第33次集中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