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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审计局贯彻落实好审计“四个严禁”要求和“八不准”纪律

文章来源:红河州审计局

发布日期:2018/08/17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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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红河州审计局在建水县审计局举行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谈话暨廉政党课教育活动,及时安排贯彻落实好审计署制定的审计“四个严禁”要求和“八不准”纪律。

  州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朝晖指出,全州审计机关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审计现场,落实到审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通过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谈话暨廉政党课教育,告诫审计组人员,要切实保证审计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从严要求,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防微杜渐,自觉做到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做的事情不做,不该拿的东西不拿。并就贯彻落实好审计署“四个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提出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全体审计人员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正风肃纪的重要性,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认识,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坚不可摧的意志,把纪律作风建设引入深入。二是压实责任。审计机关是监督机关,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要敢于担当,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反对“四风”、执行好审计“四个严禁”和“八不准”工作纪律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忠诚干净担当履行好职责,确保党和人民的权力不被滥用,确保审计成果经得起检验。三是严格执行。贯彻落实好审计“四个严禁”要求和“八不准”纪律,关键在于执行。全州审计机关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贯彻落实执行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让铁纪发力、禁令得行、规矩生威,确保各项制度落地生根,真正做到制度执行到人到事,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四是即令即行。全州审计机关即日起《审计“四个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一并作为通知书附件送达被审计单位,主动接受被审计单位监督,并在审计进点时,在被审计单位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树立和维护审计队伍和审计人员的廉政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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