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时政红河>部门动态

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调研组一行到红河州调研

文章来源:红河州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8/07/20 10:19

浏览次数:

  7月9日至10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刑侦处副处长耿永平、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刑事科学技术学院副院长周用武、省森林公安局技术处民警杨健一行3人,到红州就组织编写《森林公安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和刑事技术培训大纲》开展调研检查。

  调研中,州森林公安局举行了工作汇报会。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李俊主持会议。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朱益衡代表州森林公安局党委作了工作汇报,详细介绍了红河州森林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及刑事技术工作开展情况,同时针对此次调研的主题,对红河州在上述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汇报。听取汇报后,耿永平针对提出的问题及时答疑解惑,深入交流了自己在从事现场勘验和刑事技术工作中的经验和体会,对普遍存在的问题给出了指导性建议。调研组一行在州局还实地察看了执法场所和在建的指挥中心,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在弥勒市森林公安局,调研组一行分别听取了弥勒市副市长邱云春、市森林公安局局长戴云龙所作的工作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弥勒市森林公安局基础设施和执法办案场所建设情况,重点对森林公安案件管理系统使用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并与全体民警开展座谈交流。

  此次调研,耿永平对红河州森林公安机关积极探索开展森林公安现场勘验和刑事技术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充分肯定了当前所取得的成绩,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加大涉林案件查处力度,争取侦破一些大案要案,不断提升森林公安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是要紧抓森林公安刑事技术行业性和专业性特点,全力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培养和提高森林公安技术人才队伍的素质和水平;三是要强化宣传工作,特别要加大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宣传报道力度,树立生态保护卫士的正面形象,为森林公安建设发展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

阅读下一篇

红河州财政局三举措学习贯彻宪法

红河州财政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将宪法知识宣传到每一名干部职工心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