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27日,国家生态环境部督查组继续深入到石屏县、屏边县和开远市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督查工作,分组对石屏县高冲水库、屏边县红旗水库和开远市南洞、红旗水库开展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督查。
国家生态环境部督查组一行现场对库区周边有无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有无在环境保护区内开展生产建设,有无交通穿越,标识牌、警示牌、宣传牌、界碑是否齐全等相关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组认为,保护区工作制度健全,日常管理到位,标识标牌清晰且设置规范,应急预案制度执行到位,为保持库区水体水质达标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对屏边县水源地周边植被保护较好,不存在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特别是投资120余万元建设水源地防护栏、安装监控设施等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对石屏高冲水库在面源污染和修复、水库取水口、出水口进行了实地察看,就开远南洞水源地存在养殖单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并指出,下一步必须强化责任落实,明确责任部门,逐级传导压力,落实后续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