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是自然灾害多发地区、重灾区,因灾造成民房倒损严重。据统计,2007年至2017年全州因洪涝、滑坡、泥石流、风雹等自然灾害(不含火灾)造成5.76万户、18.55万间房屋倒损。
面对民房倒损严重、灾民自救能力弱、民房恢复重建资金严重不足和滞后等问题,州民政局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下,改革传统灾后单一财政补助的救灾模式,按照政府主导、财政扶持、市场运作方式,积极探索农村居民住房保险工作。从2007年开始,蒙自、屏边、河口、个旧等6县市开展农村居民住房统保试点工作,为28.4万户、148万人(年户均投保5元)投保农房保险,从2008年起在全州全面实施,2015年全州统一执行为每户农户缴纳11.50元,农户自缴1元,最高理赔1万元的标准。
10年来,全州共投入保费6246万元,为830多万户农户投保,为5232户因灾倒损农房投入恢复重建资金7848万元(其中财保公司赔偿6212万元、民政救助2616万元)。通过保险理赔、民政救助、灾民自筹三方合力,大量被损坏的房屋在20天修复,房屋部分倒损的在50天内修复,房屋全部倒塌的在90天内完成简易房的重建,有效保障了灾民住有所居,防止了“因灾致贫”和“因灾返贫”的发生,农房保险“护民工程”变成了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