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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旧市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四举措”为农民工维权

文章来源:红河州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8/03/20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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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旧市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四举措”,积极为农民工讨薪维权,保障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建立健全机构,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个旧市司法局在市区设立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安排专职值班律师和咨询电话,免费解答农民工及各界群众关于追索劳动报酬、劳动争议的涉法问题。市区所辖10个乡镇(区、办事处)、4家律师事务所及工会等相关部门共成立了22家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建议和意见,引导其依法解决讨薪纷争。

  二是开展普法宣传,增强依法维权意识。以“12·4”法治宣传、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为契机,为辖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咨询,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引导农民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提高其防范侵权行为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2017年共发放相关宣传资料9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三是降低援助门槛,简化申请相关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但应当提供其经济困难的证明。由于农民工外出务工,务工地一般无法证实其经济状况并出具相关证明,个旧市对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等涉及农民工权益的法律援助畅通援助“绿色通道”。

  四是提高工作热情,做好讨薪案件工作。个旧法律援助机构决定提供援助后,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分析案情,进行非诉调解,代写法律文书,代理出庭参加劳动仲裁、民事诉讼以及参与其他非诉讼的法律服务。2017年,个旧市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220人次,其中讨薪案件29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4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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