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时政红河>部门动态

驻红河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公开遴选公安民警开展集体廉政谈话

文章来源:红河州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8/03/16 17:41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强化公安民警的廉洁自律意识和责任担当精神,增强遴选公安民警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近日,州公安局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张鸿彬,对面向全省、全州公开遴选的10名公安民警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

  张鸿彬结合自身从警经历,作了题为《新岗位 新要求 新作风 新作为》的廉政谈话。他要求,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政治意识。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新岗位上做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严守组织纪律,廉政勤政履职。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纪律规定及警纪警规,筑牢廉洁自律意识,自觉做到遵规守纪,严格按照新要求勤奋履职。三是养成良好行为规范,提升能力素养。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牢记宗旨,时刻做到自省自警自励,养成良好的学习规范、工作规范和生活规范,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和执法素养。四是立足本职岗位,作出应有贡献。要及时转变角色,熟悉岗位职责,做到勤学善思,向书本学、向同志学、向实践学,积极思考,不断总结,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新的业绩。

  参加廉政谈话的10名民警纷纷表示,感谢组织的选拔培育,一定按照公安机关“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全力以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用优异的成绩回报组织的关怀。

阅读下一篇

州委书记姚国华对做好全州财政工作提出“五个字”要求

 3月13日,州委书记姚国华到州财政局进行工作调研,并对进一步做好全州财政工作提出了“稳”“活”“化”“严”“强”五个字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