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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农业局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暨农产品质量督查

文章来源:红河州农业局

发布日期:2018/01/16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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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各级安委会及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元旦、春节期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州农业局《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农业安全生产暨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局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督察组,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陈宏伟副局长带领局安全办、农产品质量监管科、农机科、州农机安全监理所、州农业执法支队等有关科室部门负责人,于2018年1月2日—12日深入到全州各县市针对农业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市场经营管理和农机安全等问题开展了深入细致的督查检查。

  检查组通过查阅安全生产台账资料、听取汇报和现场检查等方式,重点对我州农业机械、农药经营及安全使用、饲料企业、沼气池等行业领域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督查。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州农业部门和涉农企业对安全生产总体比较重视,各涉农企业能较好地落实了相关预防措施,没有出现大的安全生产事故。但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如农药经营点销售进货台账不全,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不够完善,消防设施更新不及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够健全等。 

  陈宏伟副局长要求:针对督查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各县市农业局应全力落实安全责任、强化日常安全管理和整改督查。一是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县市农业局要按照省、州、县各级安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谋划和安排布置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做好防范,坚决杜绝“两节”、“两会”期间发生重特大农业生产安全事故。二是严格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及时在本县市所有农业行业领域和下属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做到全覆盖,不放过任何一个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三是各县市农业局要高度重视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做实做细安全生产痕迹化档案管理工作,对本次州局督查中提出的存在问题要及时整改。四是涉农营企业要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提高企业自身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提升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应急、自救、互救能力,杜绝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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