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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1—8月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17.7亿元

文章来源:红河州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7/09/21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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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缓解红河州重点项目资金筹措压力,落实好稳增长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州委、州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步伐,增加公益性资本支出,加大对脱贫攻坚和提升人居环境等保障改善民生以及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我州积极向上级争取新增债券资金。截止8月31日,全州共争取到新增债务额度17.7亿元,其中:内债14.88亿元、外债2.82亿元,比上年增加2.7亿元,增长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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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缓解地方偿债压力,根据省财政厅的通知要求,我州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清理甄别确定的政府债务余额为基数,对2017年及其以后年度到期政府债务本金扣除不可提前置换的债券以外的存量债务余额进行了置换项目申报,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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