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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解答---->>>>
什么是晚婚、晚育?晚婚晚育者可以享受什么奖励?
2002年12月10日

  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婚为晚婚。初婚年龄的计算,以结婚证书上批准的日期为准。
  晚育:女年满24周岁的初育为晚育。晚育年龄的计算,以孩子出生的日期为准。
  晚婚奖励: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增加婚假一周;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晚婚假应当在婚假后连续使用。
  晚育奖励: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男方给予假期三天。享受三天假期的男方必须是初婚者或者未生育过孩子的再婚者。女方十五天假期应当在规定的产假后连续使用。男方三天假期应当在女方产假期间使用。
  本条规定的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照发,其奖金额由享受者所在单位自行规定。但单位在自行规定时,其奖金额不得少于同时期同类人员的平均奖,并且不影响到其他奖金,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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