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信件归属 | 红河州 | ||
|---|---|---|---|
| 信件标题 | 退役大学生就业安置 | ||
| 内容 | 你好,我咨询一个问题,我们州现在有没有关于大学生服兵役退役安置的相关政策,2015年入伍的大学生是不是没有大学生入伍补贴? | ||
| 创建时间 | 2017-07-17 | ||
回复信息
| 回复日期 | 2017-07-18 | ||
|---|---|---|---|
| 回复部门 | 州民政局 | ||
| 回复内容 |
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我处已收悉。通过电话和本人沟通过,红河州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执行政策法规是《兵役法》,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及《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规定》等。我州对大学生退役后安置就业严格贯彻执行上述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军区司令部、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对大学生入伍实施奖励相关事项的通知》(云财政法〔2016〕9号)规定。 一、奖励对象和范围。参军入伍大学生奖励对象为已被省内兵役机关批准正式入伍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 二、奖励标准。参军入伍大学生奖励资金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每人一次性奖励4000元,大学专科学历每人一次性奖励3000元。 三、执行时间: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2016年1月1日以后被省内兵役机关批准正式入伍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才能享受奖励。 四、红河州按此规定执行,由入伍地兵役机关负责兑现。 |
||
| 回复人 | 州民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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