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信件归属 | 蒙自市 | ||
|---|---|---|---|
| 信件标题 | 关于文汇路段取消地面停车位路段情况上报 | ||
| 内容 | 本人于6.18日停车于文汇路南段,类似于停车位区域,下班时发现被交通检查贴罚单。后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被告知此路段一侧因不符合停车线标准被取消,又因为蒙自评选文明城市为由,维护道路乱停车现象,因此,此路段车莫名其妙被贴罚单。本人遵纪守法,为蒙自评选文明城市做贡献,可此路段取消停车线方式方法不当,第一,没有在每个路口设置禁停标志,第二,铲除停车线痕迹着实让人费解,犹如地藓,犹如贴在墙上清理不干净的狗皮膏药广告。这样的情况怎么能让蒙自变美丽,这样费解让市民误判,做出违停行为的政府工作怎么评选文明。希望公开,公正处理此事,本人提供现场照片,工作人员随时现场勘察路段禁标情况,也希望以后政府发声相关路段将要实行的政策措施,以免给市民生活带来不便。 | ||
| 创建时间 | 2019-06-26 | ||
回复信息
| 回复日期 | 2019-07-01 | ||
|---|---|---|---|
| 回复部门 |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回复内容 |
同志: 您好! 来信已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蒙自市政府办信息技术与政务公开科收件后,将信件转由蒙自市公安局进行深入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没有在每个路口设置禁停标志的问题 根据《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09)的相关规定,在距离交叉路口50m以内的路段禁止设置停车泊位。如在路口设置禁止停车,但后面区域施划了机动车停车泊位可以停车,造成自相矛盾。所以不会在每个路口都设置禁停标志牌,况且蒙自城区内能停放机动车的地方都已按照《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09)要求施划了机动车停车泊位,没有施划的地方都是不允许停车的,为了不造成误导与资源浪费并没有在未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的地方设置禁停标志,设置了禁停标志的都是全路段禁停,例如天马路、银河路、见湖路,南湖环湖、天竺路、锦华路。 二、关于停车线铲除不干净的问题 蒙自市华通公司已邀请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蒙自市综合执法局的工作人员于2018年12月14日到观澜路(银河路-凤凰路)、彩云路南面(春熙苑)、文萃路南延线、淡水西路南段(含同德巷)进行实地勘测,勘测后文汇路道路宽度为8.2m。按照《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GA/T 850-2009)的规定,机动车双向道路车道宽度8-12米只可设置单侧停车位,低于8米禁止设置停车位,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提出的建议是施划单侧停车泊位,但蒙自市华通公司自行施划双侧停车泊位。施划完后,群众多次反映,文汇路上停车泊位对道路通行造成严重影响,对此,蒙自市交警大队发了函件要求蒙自市华通公司取消一边的停车泊位,但蒙自市华通公司采取的是损毁路面取消标线的方式,所以在标线铲除以后,还会有剩余部分标线让市民误判。针对此情况,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多次提醒蒙自市华通公司进行整改。在此之前,只能提醒各位驾乘人员停放车辆时注意看一下是否有车位编码,有车位编码的停车泊位才属于正规机动车停车泊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顺祝生活愉快!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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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人 |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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