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多元有色金属合金真空分离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44、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放管理科
传真:0873-3856544
邮 编:661199
| 项目名称 | 多元有色金属合金的真空分离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个旧产业园区沙甸片区个旧市新材料产业园冲坡哨区块 | 建设单位 | 个旧展创有色冶金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环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项目概况 | |||||
| 项目主要建设1个多元金属合金生产车间及2个高铜合金生产车间及配套辅助设施,利用真空状态下不同金属蒸汽压差进行物理蒸馏,实现不同金属含量的精细调整和分离。项目设计年产合金11.5万吨(锡铅锑合金7000吨/年、铅铋银合金3000吨/年、高银铜合金1000吨/年、锡银铟合金1000吨/年、锌锡合金1000吨/年、锌铁锗铟铅合金2000吨/年、高铜合金10万吨/年)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1.施工废气环境保护措施 (1)对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面(点)、道路等进行洒水降尘,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2)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 (3)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在出口处修建水池或冲洗车轮,以免带出泥沙污染市区并能减少扬尘产生量; (4)加强粉状建材物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如需要灰渣、水泥等,运输时应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 (5)在施工现场四周应修防护墙和安装遮挡设施,实行封闭式施工; (6)运输车辆在施工现场出入时,应办准运证,限制其他车辆进入施工现场避免其它车辆进入产生扬尘。 (7)对于不能及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应按照《建筑垃圾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1462-2026)要求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点,并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堆放,并采取喷雾、洒水、苫盖等措施进行抑尘。 2.施工期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喷洒在裸露的表土上,喷洒一方面起到降尘作用,另一方面对场地的压实和沉降起到有利作用,避免施工废水排放造成水环境污染;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设1座临时旱厕,粪污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机动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应禁鸣喇叭;对单台或单机设备,譬如备用发电机等设置专门的隔声操作室,在设备进、排气口设置消声器;对有固定基座的设备应作单独地基处理,以减少地面振动与结构噪声的传递。 (2)在不影响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在施工中要尽量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建议建设单位在部分施工现场设置一些临时的屏障设施,阻挡噪声的传播,同时尽量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 (3)如果工程施工期,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三日内报经当地环保局批准,并向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或单位公告,以征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4)应经常对施工设施进行检修、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带病运行使噪声增强的现象发生。 4.施工期固废环境保护措施 (1)建筑垃圾通过分类收集,可回收重复利用部分外售给废品收购站,较难回收利用部分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建筑垃圾承运企业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根据《建筑垃圾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1462—2026)要求,项目区在施工期应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临时堆放点布设位置应没有积水,并采取防雨淋措施。施工中产生的废旧混凝土、碎砖瓦、废砂浆等废弃建材,废金属、废木材、废塑料、废纸、废玻璃等废弃材料应分类收集,暂存于临时堆放点,并采取喷雾、洒水、苫盖等措施进行抑尘。在装运过程中应避免混合,运输过程中应使用篷布进行遮盖,避免在运输中造成扬散、遗撒,同时还应采取限速、严禁超载等降噪措施。 (2)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处理措施 (1)有组织废气: ①多元金属合金生产车间化料锅、真空炉放料口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770-2014)及修改单限值要求后,通过1根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②高铜合金生产车间化料锅、真空炉放料口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及修改单限值要求后,通过1根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废气: ①车间封闭,减少无组织废气逸散处; ②化料锅、真空炉放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捕集逸散的废气,大部分废气被捕集送处理设施处理;可通过加大废气收集抽风量,可实现较高的废气收集率。另外通过车间通风换气,改善车间环境。 2.废水处理措施 (1)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依托《冶金工程技术研发基地项目》规划建设的隔油池、化粪池,生活污水同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外排。 (2)生产废水 内循环系统使用纯水作为冷却液,不产生废水,仅定期补充新鲜纯水,一般在每周检修时补充;外循环水经循环水系统冷却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使用自来水及经处理后的雨水补充,避免长期循环过程中,水中盐度升高对生产设备造成损伤,需定期更换,更换时产生的废水经蒸馏处理(完全蒸发)后,无废水外排。 (3)初期雨水 初期雨水依托《冶金工程技术研发基地项目》规划建设的初期雨水收集池1个进行收集,容积为700m3;初期雨水采用“纳米铁反应沉淀+絮凝沉淀”进行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标准后回用于外循环系统冷却水补水。 3.噪声防治措施 (1)采用低噪声设备。 (2)对所有动力机械噪音均设必要的减振装置。 (3)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器、布置于厂房内。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废弃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废机油、初期雨水沉渣、蒸馏渣、除尘器废布袋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除尘器收尘灰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或有资质的单位运输返还客户。 (2)熔化渣及高熔点难熔料收集后返还客户或外售资源回收站。 (3)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循环水池沉渣待生产后进行鉴定,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若不属于危废按一般固体废物处置。 5.地下水防治措施 (1)防止地下水污染控制措施的原则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即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 ①主动控制:即从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在工艺、设备、污水收集、处理及储存设施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②被动控制,即末端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各废水收集处理池,即对各废水收集处理池进行防渗处理,防止废水污染物渗入地下; (2)厂区污染防渗分区及防渗要求 为防止地下水污染,厂房整体设计具有“三防”措施,项目主要生产设施布置在厂房内,根据前述分析,拟建项目涉及重点防渗工程为配料区。配料区施工一定要严格按照以下防渗要求分区进行防渗。 ①重点防渗区 危废贮存库,按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危险废物处理的相关标准、法律法规的要求,参照《危险废物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19)进行防渗设计:“堆放场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⁷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¹⁰cm/s)”。 ②一般防渗区 厂区重点污染防治区和行政办公区以外的其它装置区,工业生产区、综合库房等大部分区域。生产车间、各原料仓库、冷却水循环系统区、雨水收集池等地划分为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1.5m,渗透系数≤1.0×10⁻⁷cm/s。 ③简单防渗区 门卫室、生活区、厂区道路划分为简单防渗区,采用厚度10cm的C20混凝土浇筑作为防渗漏措施。 (3)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系统 地下水监测井设置2个,于项目区内南侧厂界处设置1口地下水监测井,项目下游冲坡哨村设置1口地下水监测井;每年丰水期、枯水期分别监测两次,在发生泄漏事故后每个月监测一次,直到确保泄漏影响消除为止。 6、土壤防治措施 ①采取源头预防、过程控制等措施加强对废水输送管道、生产设备的管理,避免事故排放发生。此外对于废水输送管道、生产设备所在区域采取防渗处理,防止发生渗漏污染土壤。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区域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具有可行性。 ②建设单位应对土壤环境进行跟踪监测。监测频率为3次/年。 7.环境风险 (1)生产系统上通过制定严格的工艺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监督和管理,对设备的运行进行实时监控,严格执行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措施,控制环境风险。 (2)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密闭操作,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远离火种、热源。 (3)设备、机泵、阀门、管道等选用先进、可靠的产品。同时应加强生产过程中设备与管道系统的管理与维修,使生产系统处于密封状态,严禁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4)工人操作休息室与工艺生产设备隔离,除少数岗位外,工人除短时在生产现场巡回检查外,大多数时间在操作室停留,改善工人的劳动条件。 (5)电气和仪表的设计中严格按照电气防爆设计规范执行,设计中将能产生电火花的设备放在远离现场的配电室内,并采用密闭电器。对于定为防爆场所的厂房,按爆炸危险场所类别、等级、范围选择电气设备,设计良好接地系统,保证电机和电缆不出现危险的接触电压,对于仪表灯具、按钮、保护装置全部选用密闭防火型。 (6)配备可燃气体报警及联动系统:当可燃气体在空气中的浓度达到爆炸下限时,便发出声光信号报警,以提示尽快进行排险处理,在报警的同时,应与消防水泵、喷淋冷却水、固定灭火系统、进入用户总阀和通讯等设施联动 (7)加强管理,制定严格操作规程和环境管理的规章制度。配合各级消防部门的检查,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并做好消防演练工作,加强宣传,公司员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消防知识学习。 (8)建设方在运行期间必须加强废气处理设备的管理,定期维护及检修,出现异常时及时采取故障排除措施,杜绝非正常排放的发生,同时规范工作人员设备正确操作步骤,以免对周围环境及周围敏感目标造成大的影响。 (9)高温金属随拉随用,不大量存放于生产车间。 (10)生产系统发生泄漏时,根据泄漏部位,采取关闭阀门、停止作业等方式,在切断物料来源后堵漏。并用砂土等筑堤堵截。 (11)若生产系统发生火灾、爆炸,立即报警,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并通过消防灭火,采用消火栓,干粉、二氧化碳等灭火器灭火,同时,关闭输送管道进、出阀门。 (12)项目内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急救设备,如:灭火器、防毒面具、防护眼镜等。 (13)建设单位应编制应急预案,并到相关部门备案,项目应定期进行应急演习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4号)要求,项目位于合规工业园区内,所在园区在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时已通过网络、当地报纸和现场张贴三种方式进行了公示。项目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符合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查意见,故项目可免予开展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建设单位于2025年3月,发放了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共35份,回收有效调查表35份,其中个人调查表25份,团体调查表10份,收回率100%。2025年9月9日~2025年9月22日,建设单位在母公司-昆明鼎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告及《多元有色金属合金的真空分离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2025年9月9日~2025年9月22日,建设单位在个旧市沙甸街道冲坡哨社区公开栏以张贴公告的形式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告。 同时,于2025年9月9日、2025年9月12日在主要媒体(云南信息报)进行了报纸公示。公示期间并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2026年3月30日在建设单位母公司——昆明鼎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根据公众参与调查表统计结果,在接受调查的个人与团体中,均认为在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后其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及环境风险对环境及个人的影响不大或可忽略;100%的个人及团体都支持项目建设;公众和社会团体在支持项目建设的同时,要求建设方认真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及相应法规,优化生产工艺、采用节能及环保的原辅材料,配套先进环保设施,加强对废气、废水、固废的治理,做到废气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固体废物100%处置,尽可能减少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信息全本公开承诺书 | |||||
| 审批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