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调查征集
- 索引号: zzfhcxjsj/2026-0012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7-1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十五五”城市更新与发展规划公众征求意见稿公告
为落实国家城市更新行动战略部署,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效能,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特组织编制《红河州“十五五”城市更新与发展规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该规划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2026年7月15日—8月15日,共30日。
二、公告地点: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意见反馈方式:
1.书面意见请邮寄至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661100),或发送至邮箱hhzcsgxb@163.com。
2.电话: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更新与名城保护科 0873—3725573。
附件:1.《红河州“十五五”城市更新与发展规划》公众征求意见稿。
2.《红河州“十五五”城市更新与发展规划(公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红河州“十五五”城市更新与发展规划(公众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附件1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十五五”城市更新与发展规划(公众征求意见稿)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规划背景与基础
第一节“十四五”主要成效
第二节 存在问题和主要挑战
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要求
第一节 总体要求
第二节 规划目标
第三节 规划原则
第三章 统筹城市规划发展
第一节 优化城市发展格局
第二节 差异化引导城市建设
第三节 培育城市发展动能
第四节 激活城市存量资源
第五节 精准开展城市设计
第四章 推进城市更新建设
第一节 提升城市生活空间品质
第二节 推动城市绿色低碳转型
第三节 推进城市安全韧性建设
第四节 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脉
第五章 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第一节 完善城市治理体系
第二节 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第三节 鼓励多主体协同共治
第六章 实施路径与保障机制
第一节 规划组织实施
第二节 配套政策保障
第三节 资金保障措施
第四节 评估管理机制
前 言
当前,我国城市发展已迈入由“大规模增量建设”向“存量提质改造与增量结构调整并重”转变的新阶段,亟需通过城市更新营造高品质生活空间、激发城市发展活力、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提高城市治理水平,以促进城市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202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及省委城市工作会议均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作出战略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明确部署各地加快构建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与政策法规体系,为科学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确立了根本遵循。为落实国家城市更新行动战略部署,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效能,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特组织编制《红河州“十五五”城市更新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与基础
——住房供给从“保障有无”到“优化结构”。累计建成公租房92694套,分配入住率达98%,远高全国平均入住水平;累计发放租赁补贴36352户,发放金额6054.59万元,发放率129.2%,发放户数居全省第一,惠及8万余人;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2708套,竣工5601套,完成投资11.6亿元,房源出租率稳定91%;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51899套,完成投资约20亿元,惠及群众约18万人,改造规模、受益群众总量全省第一。
——行业发展“稳步增长”到“提质增效”。建筑业产值从2021年557.76亿元增至2025年878.8亿元,年均增速超10%,显著高于全国建筑业年均增速;完成房地产投资686.7亿元,商品房销售1170.8万平方米,房价长期平稳可控。房企纾困累计纳入行业“白名单”22个,融资落地10.5亿元。全力攻坚烂尾楼整治、保交楼保交房,交付住宅2万余套,风险化解闭环处置效率高于全国同类地区。
——城市建设从“规模扩张”到“品质引领”。新建、改造供排水及燃气管道2568公里;新增日供水能力5.1万方,完成14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9.9万方,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提升26.8%达64.98%;生活垃圾日焚烧处理能力达2000吨。打造屏边、开远、弥勒3个绿美城市标杆、29个绿美社区示范,新增游园、口袋公园371个。全州建成区绿地率40.6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7.86平方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公园服务半径覆盖率90.29%,绿美城市(社区)连续三年考核满分,并列全省第一。
——历史文脉从“抢救保护”到“系统传承”。新增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8个达19个、历史建筑8处达477处,两项总数均列全省第二;新增中国传统村落5个达129个,总数全省第三。建水、石屏、元阳、弥勒、泸西列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获补助资金1.35亿元。建水、石屏、弥勒、泸西等地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做法,先后获评全国、省级可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全省率先创新举办两届传统建筑工匠职业技能培训暨大赛,累计培训传统工匠333名、乡村建设工匠720人,评选州级传统建筑工匠45名,推荐省级乡村建设带头工匠211名。
——城市更新从“多点开花”到“全面示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133个,完成投资48.24亿元,惠及10.81万户;城市危旧房改造1869套,完成投资1.5亿元,惠及群众约0.7万人。开远市南正街社区、个旧市308社区分别被列为国家级、省级完整社区试点;5个案例入选全省首批“好房子”典型,建水、弥勒列入省级宜居城镇建设试点,河口镇入选国家边境小城镇建设试点,弥勒、蒙自、个旧、开远4市入选中国西部地区综合竞争力百强县市。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大幅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当前,对标城市高质量发展要求,我州城市发展与建设滇南中心城市、打造边疆民族地区现代化人民城市的目标仍有差距。一是区域协调发展程度不高。南北、城乡、山坝发展不协调、不平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均等化短板突出,内生发展动力不足,蒙个开城市圈一体化协同机制不健全。二是城市更新提质任务艰巨。全州存量改造体量大、缺口多。历史文化活化利用与城市风貌管控、生态修复统筹不够,绿色低碳建设要求落实不均衡。三是城市治理效能有待提升。城市治理的高位统筹协调机制不健全,治理精细化、决策科学化的数字化支撑能力不足。
“十五五”时期,在国家和省级城市更新政策持续加码、市场空间稳步释放的利好背景下,我州城市建设挑战诸多。一是宏观行业环境承压,市场内生动力不足。二是存量空间统筹开发矛盾突出。三是多元利益统筹协调难度较大。四是投融资体系存在结构性短板。
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紧扣州委“337”工作思路,高站位统筹城市发展,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高效能推进城市治理。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统筹推进“一个优化、六个建设”重要任务,抓好“四好”建设。
到2030年,全州城市发展与更新水平显著提升,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型成效明显,滇南中心城市协同发展水平提升,辐射带动能力明显增强,城市安全发展基础更加牢固,服务效能不断提高,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新旧动能加快转换,文化遗产有效保护,风貌特色更加彰显,治理水平大幅提高,城市成为全州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有力支撑红河州“三个示范区”与“七个红河”建设,成为云南沿边地区城市高质量发展与城市更新的典范。到2035年,城市结构优化、功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增效取得显著成效,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现代化人民城市基本建成。
——坚持优化城市结构。通过城市更新引导国土空间结构优化,推动城镇紧凑集约发展、功能提升完善。
——坚持赋能经济发展。盘活闲置空间资源,不断优化城市业态,促进存量用地高效利用、空间价值深度挖潜。
——坚持守护历史文脉。统筹城市更新与文化保护,坚持系统完整全面保护原则。
——坚持打造宜居环境。在城市更新中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动生态环境修复,营造宜居健康、安全韧性城市。
——坚持完善基础配套。通过城市更新补齐公共基础设施短板,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打造有温度的城市。
——坚持提升治理效能。搭建多元协商平台,通过城市更新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三章 统筹城市规划发展
持续优化“中心引领、两翼齐飞、南部振兴”总体发展格局。强化与滇中城市群、沿边城镇带的协同共建及融合发展,努力培育建设绿色、开放、沿边、民族等特色化城市群。
——强化中心引领。以蒙个开城市圈为中心,打造引领全州、辐射滇南、联动滇中、对接东盟的核心增长极,强化“一核引领、两片协同、全域联动”。做强蒙自核心极,聚焦行政、科创、现代服务、交通枢纽与开放门户功能,扩容提质坝区,做强经开区与综保区千亿级开放平台和陆港型物流枢纽。个旧、开远错位协同,个旧聚焦锡及稀贵金属新材料、循环经济、文旅康养,推进矿山修复,塑造“山湖城”风貌;开远聚焦绿色化工、清洁能源、现代物流、食品加工,优化工业布局,打造南盘江生态廊道。强化蒙个开城市圈与全域联动发展,共建产业联盟,统筹园区布局,联动河口口岸,构建“腹地+口岸”开放产业体系。
——做强两翼支撑。统筹推进建水—石屏“一湖两城・古韵新翼”、弥勒—泸西“弥泸一体・绿色新翼”两翼联动发展,强化功能互补、产业互促、设施共享、生态共保,全面增强区域辐射带动能力。建水—石屏新翼以古城、异龙湖及沿线村落为核心,串联生态廊道与米轨文化带,建水做强古城文旅、紫陶产业、现代农业,石屏突出生态康养、非遗传承、湖滨休闲,两城共护异龙湖,共建文旅IP,融合打造“滇南最美乡愁之旅”。弥勒—泸西新翼以两城城区为核心,沿高铁与生态轴联动布局,围绕文旅康养、绿色工业、产城融合三大板块,弥勒主攻康养度假、新材料、现代物流,泸西做强绿色铝、高原农业、生态旅游,主动融入滇中联动州域。
——振兴南部县市。以屏边、元阳、红河、绿春、金平、河口六县为重点,打造沿边开放示范带、民族文化旅游带、绿色发展先行区,全面提升南部城镇承载力、竞争力和辐射力。一是以河口、金水河口岸为开放龙头,依托高速、沿边公路串联各城、镇、村,做强口岸城镇、边境小镇,构建口岸引领、轴线串联、县域支撑、镇村联动的城镇发展格局。二是立足口岸、生态、民族等资源优势,深度融入沿边开放新格局,大力发展跨境贸易、跨境物流、进出口加工、边境电商,做强文旅康养、特色农业、林下经济。三是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推进沿边交通提档升级,加强县城与口岸、景区、园区快速连接,统筹推进城镇更新、边境口岸设施建设,提升城镇功能品质。四是严守生态安全底线,共筑边境生态屏障,建设绿美县城、绿美村镇、绿美廊道。
基于各县市本底条件、区位特征、文化特色及城市发展水平,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要求,将全州13县市按照产业服务型、沿边口岸型、旅游服务型及城乡融合型进行定位引导。
红河州城市功能定位
| 县市 | 类型 | 定位 |
| 蒙个开城市圈(蒙自、个旧、开远) | 产业服务型 | 努力建设成为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门户城市,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滇南中心,集滇南交通枢纽、沿边开放前沿、特色产业基地、生态人文宜居为一体的水韵湖城。 |
| 弥勒 | 产业服务+旅游服务型 | 滇中城市群重要新兴城市,以现代通用航空产业、烟草加工及配套产业、文化旅游及大健康产业等为主导产业的红河北部经济高质量发展增长极、滇中绿色发展强市、健康生活目的地云南样板。 |
| 建水 | 旅游服务型 | 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以先进制造、文化旅游、紫陶等为主导产业的新型工业城市和国际旅游城市。 |
| 河口 | 沿边口岸型 | 云南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节点、云南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前沿、“边产城”融合发展的国际口岸城市。 |
| 元阳 | 旅游服务型 | 依托公路、航空、水运、铁路等多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红河州南部综合交通枢纽,围绕哈尼梯田世界遗产的旅游服务中心,以文化旅游为主导产业的河谷城市。 |
| 泸西 | 产业服务型 | 以绿色铝为主导产业的红河州北部制造基地,以阿庐古洞、民族文化等山水和文化资源为载体的休闲旅游城市。 |
| 石屏 | 旅游服务型 | 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以异龙湖保护、文化旅游产业为主的生态文化旅游城市。 |
| 屏边 | 城乡融合型 | 以生态、文化、康养、体育、旅游融合撬动产业发展,建设民族医药生产基地、民族文化特色鲜明的康养苗城。 |
| 金平 | 沿边口岸型 | 沿边城镇带节点城市,红河州对越经济合作的新增长极,以沿边文化旅游、农特产品产业为主导产业的山水城市。 |
| 红河 | 旅游服务+城乡融合型 | 以哈尼梯田、马帮古城、红河谷为依托的民族文化生态旅游融合发展城市。 |
| 绿春 | 沿边口岸型 | 沿边城镇带节点城市,对越开发开放前沿阵地之一,以文化旅游、边境贸易为主导产业的沿边开放生态旅游城市。 |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依托城市更新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盘活低效产业用地、老旧厂区等存量资源,稳妥淘汰落后产能,提升用地产出效益,释放发展空间,实现产业、空间同步转型。引导园外零散工业企业整合入园,引进重大产业项目,扶持小微企业升级,培育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格局,保障先进制造、新兴产业用地需求。提质园区老旧厂房,清退低效业态,通过功能置换打造文创园、众创空间等创新孵化载体,配套建设就近务工车间、特色街区。深化产城融合,推进蒙自经开区、河口沿边产业园产城一体化发展,配齐居住、教育、医疗等生活配套;各县市依托本地基础打造差异化特色产业载体,构建分层县域产业空间体系,推动产业与城市功能有机融合。
——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擦亮“旅居红河”名片,深化“1138”旅居模式,推动房地产业融合乡村振兴、医养康养、边境文旅等业态,发展候鸟、疗养型旅居地产,打造“好房子+旅居”示范。壮大产业发展动能,做强中心城市、县城房地产业,通过住房赠与、租房补贴等落实人才安居;培育物业、房产中介等配套服务,深化与龙头房企合作,壮大本土房企。坚持因城施策优化住房供给,蒙自、开远等人口集中区域加大刚需、改善房供给,弥勒、建水旅游片区配套小户型度假住房;盘活存量土地、优化供地流程与配套建设,引导房企开发高品质住宅。积极盘活存量房源稳楼市,闲置商办用房可转型康养、文旅或依规商改住,大力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房屋及物业提质行动,全流程提升住宅建造运维水平,增加绿色智慧改善型住房。完善“人地房钱”要素联动,落实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钱,结合人口、产业、公共服务统筹开发;用好房企融资协调机制,扩容融资“白名单”项目,加快建立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推动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优化建筑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工业化、绿色智能建造,强化行业科创与产学研融合,打通人才、产业、创新链条;依托“三换二”整合全州建筑资源,扶持企业升级一级总承包资质,构建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为主导的产业体系,提升公共项目BIM应用普及率,贯通勘察、设计、施工、运维全流程。培育产业新动能,依托水网、算力、地下管网、特色工业技改等机遇,壮大绿色建材产业链,带动行业转型,培育本土智能建造龙头,打造示范工程。深耕绿色建造,推广装配式装修,集成应用建筑新材料新工艺,打造星级绿色、超低能耗、近零能耗示范项目。2030年,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占比100%,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50%,建筑节能强制标准执行率100%。
科学识别低效空间。全面摸排城市房屋、土地、文旅、公共设施及各类闲置地下地上存量资源,摸清底数、明晰权属、建立资源底图;结合实施条件、经济与公共效益研判更新时序,精准识别低效空间,为空间优化、高效利用提供数据支撑。规范空间复合利用。联合部门制定土地混合开发正面清单与管控规则,实行并联审批、联合监管,有序转换土地与建筑功能,争取配套扶持政策,补充公共服务配给,激发城市造血活力。灵活推行弹性供地、带方案出让,引导国企、龙头企业、社会资本合作盘活低效用地厂房,允许按约定分割产权,完善适配立体复合开发的不动产登记制度。
第五节 精准开展城市设计
城市定位升级。把脉城市空间肌理、功能脉络、文化底蕴与生态基底,通过调空间、通功能、兴文脉、塑风貌、固活力,开展系统诊断、渐进修复、整体提质,优化城市结构、完善城市功能、提升人居品质,塑造健康宜居、特色鲜明、永续发展的城市生命体。公共空间优化。严控大拆大建,通过功能复合、空间织补盘活低效闲置资源;依托公园绿地、广场、滨水及山体区域,构建多元便捷的城市公共开放空间体系。城市风貌塑造。划定风貌分区,明确城市色彩、建筑风格、景观小品、夜景照明等管控要求;提炼地域建筑符号、材料与工艺,传承本土建筑文化,释放城市更新长效价值。景观视廊管控。划定自然、历史文化、城市地标三类视线廊道,统一管控沿线肌理、界面、高度、色彩与环境;强化天际线与空间格局管控,塑造通透有序的城市空间。街巷空间提升。推动沿街功能复合,完善配套设施,融入地域文化,精细设计街巷风貌,打造整洁有序、富有韵律的特色街巷界面。建筑设计管控。坚持“适用、经济、绿色、美观”方针,强化建筑设计管理,融合中华美学与时代特色,传承弘扬红河民族传统建筑文化,提升整体建设品质。
第四章 推进城市更新建设
——推动城市功能系统化完善。补齐城市功能短板。盘活蒙自、个旧等老城闲置房屋与低效用地,补齐社区服务、养老托育、健身休闲等民生配套短板。推进中小学及高校改扩建与微更新,完善教学、实训、生活配套。完善“一老一小”服务设施,打造开远医养康养、建水弥勒旅居养老标杆,实施社区适儿化改造。推进多功能运动场地建设,完善健身步道网络,提升公共场馆智慧化水平。加快医疗设施改造提升,推进滇南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补齐基层医疗软硬件短板。完善保障性住房配置。聚焦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刚需,差异化供应多类型保障性租赁住房,扩大保障覆盖面。“十五五”期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0%以上,城市“一老一小”服务设施覆盖率达90%以上,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达1.2m2。
——推动完整社区建设。聚焦15分钟生活圈补短板,以蒙自、个旧、开远滇南中心城市为核心,辐射建水、弥勒、元阳等县市提质,构建“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矩阵,补齐学前教育、托育、养老、社区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精细化推进嵌入式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通过新建、扩建、改建等方式嵌入功能设施与适配服务。打造“超市+便利店+小店”三级商业体系,优化便民商业网点,推进社区菜场标准化改造,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健全物业服务与社区管理机制,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提升社区治理水平、营造社区文化。“十五五”期间,计划建成完整社区8个,15分钟便民生活圈覆盖率98%,确保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60%以上建筑面积用于居民活动。
——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推进管线设施更新与安全隐患清零,以个旧、蒙自、开远为重点,统筹推进金平、建水等县市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强弱电入地,规范燃气改造、雨污分流全覆盖,开展房屋抗震加固。提速适老化改造与电梯加装,配套无障碍坡道、扶手、紧急呼叫等适老设施;针对个旧金湖街道、宝华街道等老年人口占比30%以上小区,优先配建日间照料中心、助餐点。提升环境综合整治与风貌,推行“拆墙透绿”与连片改造,整治乱搭乱建、“牛皮癣”,规范户外广告,配建小区雨洪系统。提升物业服务水平,针对开远、石屏、泸西等县市无物业小区推行“大物业服务+社区管理”模式。“十五五”期间,改造小区充电桩配置比例不低于车位数的10%。
——稳步推进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更新改造。促进老旧街区活力焕新。以保护传承、功能提升、环境改善为核心实施复合化改造。蒙自、个旧、开远、弥勒聚焦老城区连片改造,强化综合服务功能;建水、石屏、红河突出历史街区保护活化;元阳、绿春等5县侧重山城边地民族风情塑造,补齐安全与基础短板。推进老旧厂区创新赋能。引导企业向产业园区搬迁集聚,培育新质生产力;盘活存量房屋土地转型发展,在保护工业遗产前提下适度开展商业与住宅开发。个旧、开远、弥勒、泸西等县市先行先试;开远推进解化厂、糖厂、水泥厂等厂区搬迁退出,隐患厂区应改尽迁,同步实施工业废弃地生态修复、打造特色工业景观。稳妥推进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拆除新建类针对安全隐患突出片区,同步完善基础工程、预留公共空间;整治提升类针对历史文化片区,保留原有肌理、补齐配套设施;拆整结合类明确“留改拆”范围,拆除危房,修缮保留建筑。
——统筹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系统化推进“好房子”建设。蒙自市打造滇南标杆,新建住宅执行绿建二星以上标准;弥勒县建设文旅康养住宅,推广绿色建筑技术;建水县打造古城风貌民居;河口、金平等县实施边境安居工程建设。差异化开展“好小区”营造。蒙自市连片改造老旧小区并建设邻里中心;个旧市改造企业家属区打造工业记忆主题小区;建水县整治古城周边小区风貌;泸西、石屏县提升县城小区基础设施;屏边、金平、河口等县创建边境民族特色小区。全方位推进“好社区”建设。蒙自市建设5个示范社区及2条精品街道;弥勒打造文旅康养社区与夜间经济街区;建水建设历史文化社区与紫陶特色街区;元阳、红河建设民族文化社区;河口县建设边境社区与中越风情街。高位推动“好城区”建设。蒙自市推进滇南绿洲、高铁站等片区建设;开远市打造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城区;建水县加强古城保护更新,申报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河口提升口岸功能,打造国门文化地标。“十五五”期间,实现新建保障性住房100%按“好房子”标准建设。
——重点修复城市生态系统。实施城市重点生态空间修复。聚焦个旧、开远、蒙自等传统工业城市,全面推进锡、煤、化工等产业遗留的老旧厂区、废弃矿山、低效工业用地生态修复与景观再造。全力推进石屏县异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系统治理,保护蒙自市长桥海、大屯海湿地生态,开展泸西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提升,推进弥勒市甸溪河、南盘江城区段生态治理,整治开远市南洞河、泸江河、建水泸江、西庄河、屏边县南溪河、河口县红河、南溪河等滨水岸线,统筹金平、绿春、元阳等山区县河溪沟谷治理,打造安全、生态、美观的滨水公共空间。丰富城市生物多样性。预留生物栖息空间,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小区和生态缓冲带。夯实城市绿美建设根基,培育本土园林绿化市场主体,重点培育本地乡土树种及特色苗木,制定《乡土及适生树种推荐名录》,推广每个县市至少建成1个标准化苗圃(面积≥50亩)。在城市公园、绿地中推广乡土植物,到2030年末,本地乡土适生植物应用面积占新建、改建绿地面积比例大于85%以上。
——系统推进城市绿化美化。优化公园绿地配置布局与结构。重点完善“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网络,提升绿地系统性和均好性。到2030年末,全州各县市建成区绿地率在巩固完善40%成效的基础上,力争再提升1个百分点,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力争达到全省领先水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稳步增长;完成一批老旧公园、绿地的提质升级,各县市新增或提升“口袋公园”、社区游园、垂直绿化、滨水绿地、绿道绿廊等绿地不少于20个(处)。完善城市绿道网络建设。重点依托蒙自红河大道、开远泸江河、弥勒甸溪河、建水泸江河及西庄河、石屏异龙湖环湖通道、河口南溪河滨水空间等各县市城区主要河道、交通干道,串联城市核心公园、商圈及重要文旅节点,打造贯通城区的绿道主骨架。延伸河湖与道路绿廊深入社区内部,逐步推进建成“骑行5分钟、步行10分钟可达”的社区绿道体系。
——加快城市建设绿色转型。激发存量空间绿色效能。全面普查绿化资源、建立数据库,针对闲置地、边角地、废弃厂区等制定临时绿化管理办法,探索“绿化+文旅、体育、科普”等模式,推进绿地开放共享。深化绿美产业融合。依托公园、绿地、绿道推动绿化与文旅、体育、科普、乡村振兴、民族文化深度融合,打造红河特色绿色业态,提升自我造血能力。创新管护运营模式,建立“一支队伍、一个企业、一个苗圃”,引入社会资本与社区力量参与管养,破解财政投入与成本压力。
——践行绿色低碳发展方式。深化城市水体长效治理。保护修复异龙湖、南盘江、红河城市河段,统筹治水、治污、防洪排涝。整合老旧小区改造、地下管网、污水提质增效项目,实施雨污分流、管网整治疏浚、智能分流工程,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水平。规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对个旧冶炼、开远化工遗留地块及各县市更新、园区地块开展污染排查,建立风险清单,搭建全域土壤管控台账,城市更新地块落实调查、评估、治理、利用闭环管理。提升绿美城市安全韧性。在蒙自、个旧、开远、弥勒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依托城市各类公园、广场打造防灾避险绿地,配齐防灾设施,全面增强城市抵御风险能力。
——深入推进危旧房改造。健全全州危房动态排查评估机制,分类加固C级、拆除D级危房,通过货币补偿、公租房配租妥善安置拆迁群众。推进非成套住房改造,完善厨卫、更新管线,不适合居住的房屋可转型商文业态。盘活存量房屋,依规转换建筑与土地功能,实施抗震、节能改造,严禁违规拆除历史建筑。抓实农房安全,落实建设标准,推进危房及抗震改造。力争2030年底前完成全部建档城市危旧房改造。
——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推进城镇供水提质增效。开展管网普查、漏损治理,推行智慧化管控,全州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5%以内。实施排水管网设施新建改造。系统升级排水设施,修复破损管网、整治混接错接点,分步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排口防倒灌设施;新区同步配套污水管网,老旧片区分类采用集中或分散处理模式,超前布局污水、污泥处置设施,建立厂网一体化运维机制。聚焦坝区县城统筹防洪排涝,实现城区水系、管网与河湖水库联排联调。构建城乡一体化垃圾治理体系。落实“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2030年新增1座生活垃圾焚烧厂,全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占比达100%、日处理能力达2300吨;分类整治13座填埋场,完成到期库容饱和填埋场封场;建成个旧、蒙自、元阳餐厨垃圾处理站,全州日处理能力达360吨;各县配套建筑垃圾消纳场,落地至少4个资源化项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50%。开展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定期设施体检,排查户内燃气及周边施工隐患,高层住宅燃气管道应通尽通,强化全流程安全监管;加快储气调峰设施建设,推动餐饮场所“瓶改管、瓶改电”,消除场站防火间距不足等隐患,到2030年,城区管道燃气普及率超48%。交通设施升级扩容。完善城市交通路网,打通断头路、改造支路小路,优化路口通行条件;健全公交场站、步行道、绿道与非机动车道,配套适老化无障碍设施。多元扩充停车供给,推行车位错时共享,新建公共停车场充电桩配比不低于15%,2030年公共停车场充电桩全覆盖。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水电气、通信、综合管廊、道路等市政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公共区域智能安防。依托“新城建”建设数字住建,发展智慧市政、智慧住区、智慧房屋管理,深化BIM技术应用,提升城市设施精细化运维水平。
——开展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统筹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与城市更新、新型基建协同实施,全面开展燃气、供排水管道普查及风险评估,动态更新设施台账,改造老旧设施消除隐患。按需布设物联感知设备,优先将供排水、燃气智慧感知纳入项目全流程,覆盖地下管网、桥隧等设施。健全长效风险排查机制,增强城市生命线安全韧性。2030年前建成各县市生命线安全监管平台,实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
——提升风险防控和应急保障能力。推进平急两用基础设施建设。盘活闲置资源,共建共享应急资源,依托公园、场馆、学校搭建多层次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健全排水防涝、应急供水、医疗应急、应急物流配套体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优化消防站布局。保障建设用地,配齐消火栓、通信与应急装备,搭建智慧消防平台,完善运维责任体系;充实消防审验专业力量,强化高层建筑防火救援。2030年前实现全州13县市、重点镇消防规划全覆盖,新建迁建开远、河口、蒙自消防站,以小型、模块化站点补齐城乡消防盲区。合理布置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按照“平战结合、集约高效”要求统筹开发地下空间,完善地下交通、市政、人防设施,加快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打通人防工程与应急避难场所联动衔接,全面增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与应急承载能力。
——健全保护管理机制。健全州、县(市)两级保护管理体系,常态化摸排历史文化资源,统筹名城(镇村街)申报、保护规划落地与监督执法,从严惩处破坏行为。落实“先调查后建设”前置要求,将文化遗产评估纳入城市更新必备流程;布设智能设备动态监测历史建筑结构安全。坚持保护优先、活化利用,借鉴建水“临安模式”活化遗产、传承非遗,构建居民参与的共治机制,完善消防配套,规范保护全流程管理。
——深挖历史资源。联动全国文物普查,开展老城区、老街区专项调查,建立潜在保护对象清单并实施预保护,同步梳理工业、现当代建筑遗产。运用数字化手段采集留存文化资源,搭建数据库推进各级名录申报。至2030年,各类名城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全覆盖。
——加强整体保护。强化全域整体保护,统筹名城(镇村街)、文物及周边风貌、自然环境一体化管控,实施保护提升工程,连片推进元阳、泸西、弥勒传统村落保护,留存农耕风貌与传统生活业态。严格按原有风貌、结构修缮文物、传统民居,杜绝大拆大建、拆真建假。至2030年,力争修复历史文化街区9片,活化改造历史建筑150处。
——推动活化利用。分类推进遗产活化利用,统筹哈尼梯田、建水古城等物质遗产,查尼皮、西南联大旧址等红色遗址,哈尼、彝族非遗活态传承,建立统一监管督察机制。挖掘文化IP融合多元业态,扶持建水、石屏申报国家级保护项目,完善老城配套设施。依托哈尼梯田“四素同构”生态文化,串联建水、石屏资源打造“一湖两城”乡愁文旅廊道,同时辐射红河、元阳,实现遗产连片统筹保护利用。
第五章 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红河州“一委一办一平台”体系,依托数字化手段统筹调度、协调督导,提升城市治理效能。创新社区党组织引领下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协同治理模式,健全居民、企业、社会组织共治渠道,吸纳志愿服务、新就业群体参与城市管理。
——推动城市治理重心和配套资源下沉。以党建统筹跨部门协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吹哨报到”“接诉即办”,推动城管工作进社区,快速化解群众诉求。规范物业服务行业监管,推动物业全覆盖,支持物业拓展养老、托育、家政等便民服务,打造骑手友好社区,推进互嵌式社区建设。落实城市安全动态排查、隐患清零、常态管控三项机制,推行“网格+”融合治理,统筹命案防控、反恐、普法等工作,打通“12345”政务热线与网格化管理联动,建强社区工作者队伍。
——推动城市治理智慧化精细化。加强城建档案数字化建设,构建地下管网“一张图”和物联网监测网络。加快城市智慧精细治理,实施全域数字化转型,搭建统一城市数字底座,建成CIM基础平台与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实现政务一网通办、城市一网统管、公共服务一网通享。推进城建档案数字化,建成地下管网“一张图”,搭建物联网监测体系。
建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坚持全链条闭环、全要素管控、全周期赋能,贯通谋划储备、审批开工、建设实施、竣工验收、运营管护、绩效评价各环节,实行统一编码、闭环监管、全程留痕。从严抓好项目源头管控,规范工程建设流程,落实“动必齐、动必快、动必成”,开工前办结全部前置审批,建设阶段动态调度、挂图作战,紧盯工期、安全、质量、投资四项指标,压实项目法人终身责任,源头防控烂尾及低效项目。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推行定期安全体检、常态化隐患排查、信息化台账管理,统筹整合房屋安全管理资金,拓宽筹资渠道,落实房屋质量安全保险,以制度约束、资金保障与市场化手段,构建全州项目建设与房屋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统筹盘活各类存量资源,引导国企、民企共同参与城市更新,依托街道、社区搭建居民、产权单位、企业多方协同参与机制,组建城市更新专家智库,提供全过程专业咨询,鼓励各县市培育专业运营机构;搭建产权调处专班、居民议事会、楼栋理事会等协商平台,围绕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公共空间改造、物业费调价等民生热点沟通协商,健全城市更新社会风险评估与矛盾纠纷处置化解机制。
第六章 实施路径与保障机制
健全城市更新实施机制。构建州级规划、县级规划、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四级联动规划体系,以州级规划为指导,县级规划细化任务、明确底线、划定片区;片区策划统筹功能、用地、设施与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覆盖土地、资金、设计、运营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定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各县市量力而行、合理安排时序,在全州总规模不变前提下统筹调整项目规模,遇政策或战略重大调整可优化更新总量与项目。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推行简化审批、打包立项、并联审批、联合审查、告知承诺制,简化用地规划手续;建立片区策划与详细规划动态联动机制,完善分层分级管控,鼓励捆绑报批,全面提升审批与实施效率。
完善存量用地转换兼容政策。引导各县市盘活存量空间,推动商服、居住、产业等用地双向灵活转换;出台用地建筑功能混合利用正负面清单,放宽混合开发管控指标。制定不变更用地主体、规划条件发展扶持产业的过渡期政策,规范闲置建设用地临时利用,明确工商业用地续期规则,支持综合项目产权归集连片改造,优化国企房屋租赁管理。健全容积率激励机制。在规划承载力充足、不干扰周边环境基础上,对新增公益配套给予计容优惠,沿街开放共享绿地、建设公园项目可享受容积率奖励,落实建筑规模奖励政策。构建存量更新适配标准,严守安全底线,老旧片区、既有建筑改造难以完全契合现行规范的实施弹性管控;出台微更新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及人防配建豁免清单,简化规划调整、许可核发、竣工验收流程。完善容积率核定与激励政策。优化全链条审批服务。设立城市更新一站式联审机制,推行打包立项、并联审批、告知承诺,简化用地规划手续,压缩经营性证照办理时限,创新不动产登记服务。分类处置更新片区历史遗留建筑,建立认定处置机制。强化资金和要素保障。探索出台水电气价及新能源扶持政策,落实税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缓缴;统筹各级补助资金,建立政府统筹奖补机制,配套城市更新专项信贷政策,拓宽多元融资渠道。
统筹各级财政资金,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补助,用好政策性资金拓宽投资范围,争取将抗震改造资金纳入城市更新专项资金。通过设立更新基金、特许经营、PPP、BOT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引导国企、产权单位参与,支持居民使用自有资金、维修资金、公积金出资改造。创新融资路径,申报专项债、长期信贷,运用项目收益票据、REITs等工具。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依托国企牵头联动各类市场主体,通过资产盘活、重资产收购、轻资产运营等多元方式拓宽城市更新资金来源。
构建“无体检不更新、更新成效再体检”闭环,把城市体检设为更新项目立项前置门槛,常态化依托体检成果核验更新规划落地成效。搭建分层级、可量化的城市更新专项评价体系,围绕经济收益、社会效益、群众满意度开展多维度综合考评。完善跨部门协同监管制度,由城市更新主管单位联合各行业部门,对更新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管控,落实项目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全方位规范城市更新实施流程。
附件2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十五五”城市更新与发展规划(公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编制背景及依据
当前,我国城市发展已迈入由“大规模增量建设”向“存量提质改造与增量结构调整并重”转变的新阶段,亟须通过城市更新营造高品质生活空间、激发城市发展活力、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提高城市治理水平,以促进城市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202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及省委城市工作会议均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作出战略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明确部署各地加快构建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与政策法规体系,为科学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确立了根本遵循。为落实国家城市更新行动战略部署,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效能,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根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特组织编制《红河州“十五五”城市更新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二、编制内容
(一)规划范围:本规划覆盖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全域13县市,总面积32931平方千米。
(二)规划内容:本规划包含前言、规划背景与基础、规划目标与要求、统筹城市规划发展、推进城市更新建设、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实施路径与保障机制六个部分。系统梳理了“十四五”城市建设成效与现存发展短板,明确2030年阶段性发展目标、2035年远景目标及六大规划原则,构建“中心引领、两翼齐飞、南部振兴”城镇发展格局并对13县市实施四类差异化建设引导,从产业转型、存量盘活、城市设计等维度培育城市发展动能;以城市更新建设为核心,统筹生活空间品质提升、城市绿色低碳转型、城市安全韧性建设、历史文脉保护传承四大板块,同步完善城市统筹治理体系、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多主体协同共治机制,配套规划分级实施、用地政策、多元资金、动态体检评估全链条保障措施,形成覆盖城镇格局、空间盘活、生态绿化、人居提质、安全防护、文化传承、城市治理、落地保障的完整规划体系。
附件3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十五五”城市更新与发展规划(公众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规划编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规划编制的重要性。国家层面:城市更新是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综合性战略行动,城乡空间治理、生态风貌塑造是城市综合软实力与核心竞争力的直观载体。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统筹抓好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规划管控,守住各地独有的地域环境、文化底蕴与建筑特质;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从明晰管控重点、健全管理制度、压实宣传落实责任三方面构建城市风貌完整管理体系;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着重强调“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加快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后续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系统部署存量空间盘活、城市生态修复、安全韧性建设、历史文脉保护、完整社区打造等重点任务,要求各地编制中长期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形成“专项规划—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闭环实施体系。本规划严格对标国家系列顶层政策部署,统筹人居提质、产业赋能、安全保障、风貌管控,全面提升边疆民族地区城市规划建设治理现代化水平。云南省层面:全省将城市更新作为以人为核心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抓手,出台系列文件明确更新实施路径、硬性任务与绿美融合要求。一是《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市更新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20〕33号),明确城市更新是破解城市病、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的关键举措,要求各地以专项规划统筹老旧小区、老旧厂区、闲置边角地改造,同步推进城市绿化、风貌提升、城乡空间统筹,创新政府、市场、社区协同更新运营机制;二是《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确立“先体检、后更新”机制,要求通过城市更新统筹存量用地复合利用、蓝绿廊道贯通、城乡风貌统一,推动中心城区公共服务、绿色空间向县城近郊延伸。本规划全面承接省级城市更新各项硬性部署,以更新统筹山水城空间治理、存量资源盘活、绿色产业培育,打造沿边地区城市更新示范样板。红河州层面:州委紧扣“337”工作思路、“七个红河”建设目标,依托《红河州城市更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红河州城乡绿化美化规划(2022—2031年)》,聚焦“八美”建设,把全域城市更新作为打造云南城乡景观风貌样板的核心载体,明确未来十年依托系统性城市更新破解突出发展难题。通过本规划,统筹推进城市存量资源激活、绿色空间提质、城乡空间融合、安全韧性加固、多元产业赋能、城市长效治理全链条工作,以系统性城市更新统筹生态修复、人居提质、产业培育、风貌塑造,最终实现城市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域城乡人居环境迭代改善,城市绿地系统布局持续均衡优化,建成区绿地总量稳步提升,城乡各类公共开放空间品质全面提档,地域民族城市特色充分彰显,持续放大滇南中心城市一体化辐射引领能力。
(二)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在宏观层面,本规划是全州“十五五”城市更新顶层指导文件,统一明确“十五五”期间城市更新量化指标与实施路径,统筹滇南中心城市一体化、南部沿边城镇差异化发展,统筹山、水、城、绿全域空间管控,破解跨区域、跨部门规划碎片化问题,统领全州存量空间、绿地系统、城郊融合、产业运营、安全韧性全领域建设。在中观层面,向上对接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滇南中心城市发展规划、滇南中心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州“十五五”国民经济纲要等,落实蓝绿空间、城镇发展、风貌管控硬性要求;向下分解形成各县市年度更新行动计划、重点项目库,将宏观发展目标转化为可落地的绿地布局、城近郊融合、成本管控、产业运营实操举措,实现各级规划思路贯通、任务传导闭环。在微观层面,一是实现全域“面状”长效管控:建立全州闲置地块、城郊交界片区、城市绿地数字化台账,对存量低效空间、城乡过渡地带实施长期精细化管理;二是聚焦“点状”重点项目集中突破:识别老旧公园提质、口袋公园集群、环城绿廊、城郊融合示范片区、滨水绿道、废弃厂区生态活化等重点工程,集中资源打造可复制、低成本、可持续运营样板,针对性解决绿化管护成本高、城近郊空间割裂、绿色业态单一等实操难题。
二、起草的工作过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新时代城市建设工作和省、州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5年11月启动起草工作;12月份形成初稿,并完成局属各科室意见征询;2026年2月12日,州住建局分管副局长组织召开专题会,审查《红河州“十五五”城市更新和发展规划》;2026年3月12—19日完成州级相关部门及县市住建局意见征询;2026年6月10日,州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组织召开专题会,审查《红河州“十五五”城市更新和发展规划》,2026年7月形成公众意见征求稿。
三、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背景与基础。包含“十四五”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主要挑战等内容。
(二)规划目标与要求。包含总体要求、规划目标、规划原则等内容。
(三)统筹城市规划发展。包含优化城市发展格局、差异化引导城市建设、培育城市发展动能、激活城市存量资源、精准开展城市设计等内容。
(四)推进城市更新建设。包含提升城市生活空间品质、推动城市绿色低碳转型、推进城市安全韧性建设、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脉等内容。
(五)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包含完善城市治理体系、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鼓励多主体协同共治等内容。
(六)实施路径与保障机制。包含规划组织实施、配套政策保障、资金保障措施、评估管理机制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