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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风廉政建设

  • 索引号: hhzwsjkwyh/2025-0006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0-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妇幼保健院(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行风廉政建设情况

一、病人权利和义务主要内容

(一)病人的权利:

1.平等医疗权:无论种族、性别、经济状况等,均有权平等地获得医疗服务,医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2.人格尊重权: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包括对严重缺陷、残疾者及传染病患者等特殊群体的尊重和关怀。

3.知情同意权:有权了解病情、医疗措施、风险、收费等信息,并对治疗方案有选择权和决定权。需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等时,医生应说明风险并取得明确同意。

4.隐私权:个人健康状况、生理缺陷、传染病等隐私信息受保护,医疗机构有保密义务。

5.自主权:完全行为能力人以本人意愿为准,父母、配偶等意见不一致时,优先尊重患者本人意愿。

6.拒绝治疗权: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接受治疗,包括拒绝非医疗性活动。

7.投诉与赔偿权:对医疗服务有投诉权利,因医疗事故造成损害时,有权获得赔偿(包括请求鉴定、调解、诉讼等权利)。

8.病历查阅权:有权查阅或复制部分病历资料。

(二)病人的义务:

1.如实陈述病情:向医务人员如实提供与疾病相关的信息,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

2.配合诊疗:遵守医嘱,配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检查、治疗,按时服药、复诊等。

3.支付费用:按时、按数支付医疗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

4.尊重医务人员: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和人格尊严,不得打骂、侮辱医务人员。

5.遵守医院规定: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如保持安静、不吸烟、不擅自离院等,维护医疗秩序。

6.不传染他人:传染病患者等需配合防控措施,避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

7.爱护公共财物:爱护医院的公共设施和财物。

8.及时出院:病愈后按医嘱及时出院,避免占用医疗资源。

9.协助随访:配合医院进行随访工作,提供康复情况等信息。

二、服务投诉方式

(一)投诉途径与渠道

1.现场投诉:向当事科室、部门负责人投诉;到门诊大厅便民服务中心投诉;到医院医患关系办投诉。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1:30,14:00—17:30。

2.电话投诉:建立医院总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接听来电来访、受理投诉,总值电话:13320400834。

3.投诉箱:医院门诊大厅及住院部一楼等主要区域,均设置了醒目的投诉信箱。

4.投诉记录本:在各临床科室护士站及服务窗口,均设有专用投诉记录本,方便群众现场书面反映问题。

5.线上便捷平台:在院内每一个电梯口以及门诊大厅、候诊区等显眼位置张贴“诉求通”线上投诉平台二维码。

(二)投诉处理

严格落实投诉4个及时流程即:及时响应、及时调查、及时反馈,对投诉事件及时分析整改。

三、行风廉政建设情况

在州委、州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的坚强领导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核心任务,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医院行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医院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全院职工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医院行风廉政建设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基本素质,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健全医德医风教育、制度、监督、考评长效工作机制,我院成立行风管理委员会,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在行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加强对行风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决策亲自督办,将行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保障医院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投资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实行集体讨论决定,接受职工监督,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民主集中制,优化决策流程,完善议事规则,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实现领导班子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

(二)推进制度建设,完善制度体系

红河州妇幼保健院党总支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对既有制度进行了梳理与优化,重点修订和完善了《红河州妇幼保健院内部控制制度》《红河州妇幼保健院廉政建设核心制度汇编》等,用制度加强了对关键领域的管理,特别是加强了对人、财、物等敏感岗位和环节的制度约束与监督。通过制度创新,不仅强化了权力运行的规范性和透明度,还有效防范了腐败风险,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为医院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围绕重点医疗行为、重要药品耗材的采购、大型医疗设备的引进、信息化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及大型修缮等核心项目,我院纪委强化监督力度,进行了深入监督,确保所有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规定,要求来访我院的供应商企业及代表签订《红河州妇幼保健院供应商企业及代表来院备案登记表及廉洁自律承诺书》,旨在维护医院的运营秩序,促进我院的健康发展。

(三)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

红河州妇幼保健院党总支聚焦党的政治建设,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总支“第一议题”。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研究,全体党员干部共同参与,利用总支会、院周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指示批示精神30余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每月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党纪学习教育主题,组织广大党员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念好纪规“紧箍咒”,不断增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准确掌握党的六大纪律,在诊疗服务、学术活动、出差、下乡等过程前签署廉洁承诺,无违反“六大”纪律情况发生,党规党纪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深化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一是针对新入职员工,开展新职工思想道德与职业素养专题培训,确保每位新员工都能深刻理解并践行“患者至上”的核心服务理念。有效提升医护人员的职业伦理与道德观念,增强新职工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建立《妇幼保健院廉政建设核心制度汇编》,该制度汇编共包含36项制度,认真梳理我院的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范措施,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住人、用制度管住权、用制度管住事,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推动妇幼清廉医院建设行稳致远;三是坚持以“警”为要,增强震慑性,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学,把典型案例作为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的“活教材”,通过组织观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 项准则》《警钟为你而鸣》《贪病入髓:医者难自“医”》《迷 途的“天使”》《政商“分水”之乱》等警示教育片,深刻剖析“片中人”走向歧途的 思想根源,推动党员干部职工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筑牢党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堤坝。

(五)严明党规党纪,深化反腐倡廉

自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针对“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累计开展5轮次谈心谈话,谈话843人次。截至目前我院仍未发现有违反六大类30个方面的干部职工,为全州医务工作者树立了清廉榜样,真正做到了党风清廉、院风清净、医德清正、医风清洁、行风清新、医企清朗的“清廉医院”形象。

(六)坚持以民为本,提升医疗服务质效

医疗行业的作风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危息息相关,卫生健康、作风状况直接影响医院的信誉和形象。我院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中以坚定的政治立场、较高的政治觉悟,从党风廉政、行风建设形势任务中要找准职责定位,落实医患沟通机制,通过现场投诉、电话投诉、投诉箱、投诉记录本、线上投诉便捷平台等定期收集患者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处理和反馈。同时,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开展医务人员沟通技巧及职业道德培训,强化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意识,严惩收受红包、回扣等违法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患者满意度。优化服务流程,打造 “产检一站式服务”紧密围绕患者需求,落实“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组建“志愿者服务队”,以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为宗旨,结合“护士节”“医师节”“儿童节”“世界地贫日”等重要节点,组织了多学科专家团队走进社区、走进校园、走进乡镇,开展健康义诊及知识讲座,真正将健康送到群众“家门口”,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的医疗资源,让健康守护更加贴心、便捷。

我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持续深化行风廉政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为保障群众健康权益、建设高水平现代化医院提供更加坚实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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