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zmzj/2025-0006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民政局
  • 文号: 红民函〔2025〕27号
  • 发布日期: 2025-10-3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民政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四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

州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做实农村养老服务,实现老有所养的建议》第75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养老是关系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问题。2024年末,红河州常住人口433.9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龄人口79.2万人,占全州总人口的18.25%,比2023年末提高了6.5个百分点。数据显示我州已步入老龄化社会,并进入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面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困难与挑战,红河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大力弘扬敬老、养老、助老、孝老社会风尚,着力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健康服务产业,加快推进老龄事业和养老健康服务产业协同高质量发展,积极整合资源,持续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推动全体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努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一、聚焦互助养老,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

一是不断丰富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打造多元活动载体,以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为阵地,结合《2025年云南省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指引》,指导各县市在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开展道德大讲堂、讲述孝道故事等活动。创新文明实践项目。州委宣传部联动州民政局推出“关爱一老一小”“爱的N次方”文明实践项目。河口县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和农家书屋,在河口镇城郊村开发“乐学”“乐读”“乐享”课程,涵盖书法、绘画等兴趣内容,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红河县以农村“家长夜校”文明实践项目破解隔代教育难题,构建“146N”课程体系。围绕“怎样当好家长”,开设4大类共享课程,涵盖30门内容,融入“五个普及”和廉洁文化教育6个元素,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提供“N种”选择,为农村家长提供了丰富的教育知识和理念。元阳县在哈尼梯田核心区的村寨,让留守老人带领青少年参与农耕实践,将哈尼族“木刻分水”“稻鱼鸭共生”等千年智慧融入现代课堂。每逢传统节庆,银发传承人与红领巾讲解员携手登场,用双语讲述梯田故事,丰富了农村老年人在文化传承方面的参与感和价值感。

二是构建完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保障基本养老服务功能发挥。制定印发《红河州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清单(2024—2026年)》,以加快发展养老服务、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推进医养结合、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为重点,强化普惠型养老服务,加快推进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在县市级街道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在社区层面建立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在有条件和有需求的住宅小区,设立居家养老服务点,探索“物业+养老服务”等模式,加快社区和居家的适老化改造,构建“十五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十四五”以来,全州争取并入养老服务专项资金4.18亿元,截至2025年7月,全州共建有城市公办养老机构46所,乡镇敬老院(区域综合养老服务中心)91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站)610个,建有老年活动场所(含老年活动室)1210个,设置养老床位2.16万张,实现了县级失能照护机构县市全覆盖、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了57.14%,为老年人提供全托、半托、助餐、助医、助行等多样化、个性化服务,有力保障全州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二、聚焦养老服务需求,持续优化养老服务供给

一是落实执行好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资助政策。严格按照《云南省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红河州依法办理登记并完成备案的公办、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包括养老院、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老人护理院、农村敬老院等养老机构)和经民政部门验收并完成备案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包含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养老站、托老所等)等给予运营资助资金。2019年至2023年累计下达养老机构运营补贴3587万元,2024年下达13个县市运营补贴资金879万元,涉及67家养老机构和585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25年各县市运营补贴资金942万元,涉及99家养老机构和585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满足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二是扎实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对已纳入低保且经过评估完全失能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给予补助,补助额度为入住养老机构收费标准扣除老年人已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补等行政给付后的差额,切实减少经济困难、低收入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养老成本。

三是全面搭建医养结合平台,推进卫生服务进社区进家庭。发挥卫生健康系统服务网络优势,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家庭养老、社区养老的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定期巡诊、保健咨询、慢性病管理和中医药保健等服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由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免费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老年人提供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2024年,完成全州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410493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370388人;2025年上半年,完成全州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298284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244396人。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为医养结合工作的重要抓手,将老年人作为重点签约人群,进一步规范服务项目、完善服务流程、细化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标准,使居家老人在家就能享受到高品质、连续性且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实现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100%签约合作。推进建设“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功能为一体的老年医学科(老年病科),为老年人提供专门就医服务,全州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县医院)100%设立老年医学科,方便老年患者“家门口”看病就医。推进医疗机构“一站式服务”,优化就诊流程,建立绿色通道,为老年患者就医提供方便。为老年人开通就医服务绿色通道,部分医院在门诊导医台设立“老年人就诊服务处”,负责为就诊老年人提供接待咨询、预约就诊、就医指南、转诊服务等,并在门诊挂号、急诊收费和采血室等窗口位置,标有“老年人优先”醒目字样,为老年人提供快速、高效就诊的就医服务;开通微信、电话、现场等多渠道、多方式预约挂号,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灵活的门诊预约诊疗服务。全州医疗机构100%为老年人开通就诊绿色通道。

四是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持续改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居住环境。自2021年以来,红河州争取并投入资金1757.59万元,实施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6084户,超额完成“十四五”改造目标。2025年又争取省级资金644万元,计划再改造1840户。争取实施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项目,在蒙自、个旧、弥勒、建水、开远等5县市推进适老化、智能化试点工作,通过“一键呼叫”、健康监测、语音和视频通话、视频监护、警报感应等功能的智能化设备入户,采用“外卖派单式”服务模式,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形式,依托辖区内养老机构的资源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家政服务等居家养老服务,多样化、个性化的上门服务,既满足了老年人的需求,又充分盘活了辖区内专业养老服务力量,进一步改善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

三、聚焦服务保障,不断夯实农村养老服务可持续力量

一是加强老年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基层老年协会独特优势。目前红河州共有老年协会1000余家,民政部门积极支持乡镇、村(社区)建立老年协会或其他老年人组织,鼓励留守老年人入会互助养老,引导农村老年协会积极参与和组织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开展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体娱乐、教育培训、知识讲座等活动,提供权益维护、互助养老等服务。鼓励各地将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等养老服务设施委托交由老年协会等社会力量运营管理,面向留守老年人提供服务,把具备资质的老年协会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

二是强化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居家养老护理服务人员培训力度,州民政局联合人社等部门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居家养老护理员培训。2022年起每年从州本级福彩公益金中安排专项资金,开展居家养老护理人才的培训,其中,2022年安排40万元、2023年安排30万元、2024年安排40万元,组织开展居家养老护理员培训6期,累计培训380人。鼓励支持各县市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养老机构或乡镇、村社区养老护理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工作,采取“理论授课+实训操作”的方式授课,重点培训生活照料、基础照护和康复服务等知识,打造一支专业化的上门服务养老护理队伍,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目前,红河州共培育专业养老护理员707人,其中,持证上岗初级护理员365人,持证上岗中级护理员138人,持证上岗高级护理员36人,持有护士证的有137人,持证上岗率为95.61%。同时,加强与云南红河技师学院对接,开设了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开办老年健康与养老护理知识技能培训班,对医养结合机构管理人员、护理员开展老年人护理、老年人营养、老年健康、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培训合格者由人社部门颁发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为养老服务事业不断输送高质量人才。目前累计完成养老服务类职业技能培训6500余人次。其中:养老护理员2161人次、健康管理师1284人次、公共营养师503人次、保健按摩师1116人次、老年人照料1402人次。

三是做足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准备工作。目前全国的长期护理保险还处于试点阶段,未在全国全面推行,地方若需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需要报经国家医保局批准后方能执行。云南省仅有昆明市被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近年来,红河州为积极争取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做了大量工作,州医保局联合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组成调研组,通过走访州内的相关医养机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康复科,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全州13县市的长期护理前期工作进行调研,为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做了前期准备工作,待具备相应支持保障能力和成熟运作模式后,力争尽快启动实施。

下一步,红河州将聚焦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扬优势、防风险,持续加强农村经济文明建设,弘扬敬老、养老、助老、孝老社会风尚,不断夯实农村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养老服务功能,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为全州老年人提供更优质的养老环境,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感谢你们对我州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民政局

2025年8月25日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