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zylbzj/2025-0002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0-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5号第提案的答复
住个旧市州政协委员活动组: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参照省级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相关价格的建议》第205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云医保〔2022〕138号)精神,建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评估的要求。红河州已建立了医疗服务项目动态调整机制,2019年以来,我州共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三次,涉及医疗服务项目803项。
为加强医疗服务项目管理,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对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2024版)〉及昆明地区省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限价标准的通知》(云医保〔2024〕56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支付目录(2024版)〉的通知》(云医保〔2024〕68号)等文件,对我州现行有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支付目录文件进行了梳理,形成了《红河州医疗服务项目及支付目录汇编(2024版)》,于2025年6月19日制定下发《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医疗服务项目及支付目录汇编(2024版)〉的通知》。
下一步,将在全省的统一安排下,贯彻落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对照全省医疗服务项目最高限价,整合规范红河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目前,正开展产科类等7批次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测算等工作,计划于8月30日执行。
感谢你们对我州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