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znyncj/2025-0006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红农函〔2025〕65号
- 发布日期: 2025-10-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0号提案的答复
致公党红河州委、州政协致公党界: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果蔬固废资源化利用,促进红河州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的第130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果蔬固废资源的认识,营造良好资源化利用环境
一是加强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悬挂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果蔬固废资源化利用有关政策,在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关于加强废菜叶处置管理的告知书》,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广大农民和种植户普及废菜叶随意丢弃对环境造成的危害,进一步规范废菜叶的收集、清运、处理流程。二是加强教育引导。州农业农村局派出工作组到弥勒、泸西、建水、蒙自等蔬菜水果大县,实地走访果蔬企业、种植大户,深入了解果蔬固废资源化利用情况,现场宣传果蔬废弃物安全处置工作的重要性。三是积极探索产业协同发展。指导果蔬生产大县提升果蔬固废资源化利用效能,推动果蔬种植和加工与固废处置企业之间的合作,形成产业链协同发展,确保固废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如泸西县与台州市莱科迈得生物科技中心、深圳天然气公司、云南锦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开展合作洽谈,县政府与台州市莱科迈得生物科技中心签订了泸西县果蔬及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框架协议书,强化政企合作。
二、关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政府部门对果蔬固废的治理力度
一是强化规范引领。近年来,州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每季度召开1次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专题会议,重点安排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工作。目前,全州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置工作主要围绕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工作推进,果蔬固废管理方面上级还未出台专门的政策文件,但我局仍作为重点工作推进,每年积极指导县市、果蔬企业加强果蔬废弃物处置,严禁随意丢弃。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会同住建部门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利用,重点就果蔬废弃物等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引导农民自行还田或堆肥处理,大大减少了垃圾出村处理。2025年以来,我局通过深入调查研究,起草印发《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蔬菜废弃物科学处理的通知》《红河州蔬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加强蔬菜废弃物科学处理的重要性,进一步指导和监督县市、果蔬企业加强果蔬废弃物处置,严禁随意丢弃。部分县市也出台相关文件,如建水县制定《建水县蔬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指导意见》《关于加强蔬菜废弃物收运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水县关于加强废菜叶处置管理的告知书》等文件,从政府层面建立完善制度流程,从源头加强废菜叶规范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避免废菜叶随意倾倒现象发生。二是加强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州农业农村局积极争取项目资金,2024年-2025年7月,州级财政下达各级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4,159.5万元,用于化肥农药减量、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渔业资源保护等,支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助力果蔬固废资源化利用。支持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2024年-2025年7月,州级财政下达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18867万元,支持多项农业发展项目,推动设施农业现代化,助力果蔬固废资源化利用相关经营主体发展。强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保障。2024年-2025年7月,州级财政下达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61331.65万元,各县市可统筹安排财政衔接资金,重点帮扶县可统筹安排涉农资金支持果蔬固废资源化利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设立红河州重点领域市场主体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担保公司和银行给予40%~50%的风险补偿,引导其为包括果蔬固废资源化利用在内的重点领域市场主体提供担保和贷款;州政府与省农担公司签订协议,设立红河州农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基金,建立政银担3:2:5风险分担机制,推进“零费率”政策,助力乡村振兴,支持果蔬固废资源化利用。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为推动果蔬固废资源化利用,我州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环境保护税三大税种,从多个税种、多个环节为果蔬固废资源化利用提供了有力支持,助推果蔬固废资源化利用。
三、关于强化新技术研发与导入,推动和提升果蔬固废资源化利用效能
一是推动果蔬固废资源化利用。通过深入调查,我州田间地头的水果、蔬菜废弃物主要通过直接还田利用、堆肥处理和饲料化利用等方式处理。如建水县每年产生果蔬废弃物约18万吨,占果蔬总产量99万吨的18%,大多数以堆沤发酵还田为主,蓝莓和葡萄枝条均以打碎堆肥的方式还田。泸西县每年产生果蔬固废约30万吨,占果蔬总产量213万吨的14%,全县所产生的废弃物部分由种植户经过堆沤发酵变成肥料还田利用,少部分新鲜废弃菜叶由企业周边群众回收用于饲料,剩余部分由企业运输到指定地方集中处理。弥勒市果蔬废弃物主要为韭菜,每年产生废弃叶达5万吨,占韭菜总产量15万吨的30%,目前处理的方式主要是堆沤发酵还田。蒙自市每年产生果蔬废弃物10万吨左右,占果蔬总产量94万吨的11%,全市果蔬废弃物在田间地头以还田方式利用,水果加工企业废弃物主要由养殖场回收利用。二是强化技术研发与推广。充分发挥州内科研机构作用,结合秸秆资源化利用等项目,指导各县市积极探索开展果蔬固废还田、高温堆肥处理、提高种植技术等新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提高处理效率和资源化利用率。如弥勒市推广陶罐栽培方式种植韭黄,韭黄废叶大大减少,并与云南炘钬沅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达成合作,研究将韭黄废叶转换为有机肥,预计10~15吨韭黄废叶能制成1吨生物炭肥。三是积极推进果蔬固废包装回收。把推进果蔬固废包装回收与农膜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等工作统筹研究、整合资源、找准抓手、一体推进,印发实施《红河州农膜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红河州废弃香蕉果袋清理整治指导意见》,积极探索废弃果袋的收集、堆放、清运、回收利用的措施和办法。结合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以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项目,加快构建农业固废包装回收加工回收网络,支持构建“农户使用并捡拾→站点回收→企业加工”回收体系,指导建立回收站点103个,明确生产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回收义务,持续推动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以及香蕉套袋等果蔬包装固废回收处置。如河口县建设香蕉收购点,通过签订香蕉收购点责任书和香蕉收购点保洁制度,确保收购点清洁干净。元阳县香蕉收购商聘请当地保洁员在收购当天内进行废弃果袋清理。
四、关于强化果蔬产业尾水处理设施、技术更新,促进尾水处理
一是加强废水处理监管。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的监管力度,监督排污单位严格按照环评及排污许可证要求,规模化畜禽养殖废水经处理达到相关标准后用于农田施肥或灌溉,不外排;对于农产品加工废水,需设置排污口的,按照入河排污口论证要求,依法开展入河排污口审批,定期对养殖废水、农产品加工废水等处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处理后的水质达到灌溉水质标准。强化执法监管,对废水处理不达标的企业和农户,责令限期整改,依法进行处罚;对违规排放废水或私设排污口的企业,给予行政处罚。
二是推广循环用水模式。结合企业实际生产情况,积极向企业宣传循环用水的重要性和优势,引导企业加大对循环用水设施的投入,部分果蔬企业在采用循环用水模式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如弥勒市韭黄加工企业冲洗尾水经过滤、池塘沉淀、鸭子养殖后用于农田灌溉,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水资源浪费和污染情况得到有效改善,带动更多企业参与到循环用水行动中来。三是强化水资源管理与监测。水利部门印发《红河州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各类取水口的数量、位置、取水许可审批、监测计量等信息建档,加强对果蔬种植加工流通环节集中区域的水资源管理与监测,全面排查违规取用水问题,完成1021个取水口信息比对及1384个取水口计量信息建档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取用水管理。为有效解决用水总量、用水强度管控指标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不匹配问题,州水利局、州发展改革委印发《2025年、2030年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对全州13个县市2025年、2030年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进行优化调整,优化用水指标。同时,强化用水定额和用水计划管理,对400户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内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下达年度用水计划,计划用水管理实现全覆盖。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协作配合,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总结推广果蔬固废资源化利用模式,探索构建果蔬固废资源化利用有效治理体系,全面推动果蔬固废资源化利用取得积极成效。
感谢你们对我州果蔬固废资源化利用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