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zjtysj/2025-0007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0-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的答复
沐文忠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红河州南部(元阳)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建设的建议》的第113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红河州南部(元阳)交通枢纽的建设,将项目纳入了红河州“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和红河州综合交通枢纽规划,不断强化工作机制,高位推进项目建设。目前,我局正在梳理“十五五”综合交通项目,已将该项目纳入项目清单,将积极向上申报列入上位规划。
根据《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4〕366号)文件要求,综合交通枢纽属于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交通运输部根据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对地方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将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纳入交通运输规划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对完成有关前期工作、符合规定且具备开工条件的库内项目,交通运输部提出年度资金安排建议报财政部审核,才能下达资金。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州委、州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请示汇报,争取更多项目前期费助推项目建设。
感谢你对我州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