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znyncj/2025-0002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红农函〔2025〕44号
- 发布日期: 2025-10-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27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红河州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模式,推动乡村振兴的建议》的第127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农民合作社作为带动农民持续增收,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我州从突出党建引领、加强政策支撑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探索农民合作社发展壮大推动乡村振兴的实现路径。
一、农业科技支持效果不断加强
一是推进农业种植科技发展,印发实施《红河州农业技术推广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积极争取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支持。“十四五”以来,全州争取资金5502万元,累计建立农业科技基地138个,推广主导品种211个、主推技术465项次,培训基层农技人员3383人次,指导带动农户超5万人次,全州建立了以“专家定点联系到县、农技人员包村联户”为主的科技服务长效机制。2025年争取资金1231万元,计划在本年度打造农业科技展示基地30个,科技展示主体19个,招募47名以上特聘农技员(含特聘防疫员、家畜繁殖员),实现1/3以上的在编在岗基层农技人员开展知识更新培训。同时,我局积极建立科技帮扶交流机制,2025年上半年,积极贯彻落实“揭榜挂帅”,激励科技人员服务发展我州特色农业产业,已协助各县市征集申报帮扶需求17项;开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重点产业(领域)重点企业科技需求征集工作,共征集企业需求11项;积极开展科技副总征集,收集有合作意向企业3家。二是高质量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坚持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积极动员州内高校、涉农科研院所、企业科技人员申报省级科技特派员,截至目前,组织有效期内(2023-2025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556名服务红河州十三个县市,重点涉及粮食,高原蔬菜、水果种植及加工,中药材种植,肉牛、猪、鸡、鸭养殖、花卉、园林绿化等农业产业。三是加强科技人才支撑,发挥院士专家工作站作用,依托朱有勇、赵久然、陈发棣等院士(专家)工作站积极开展重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创建5个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品种数量8个,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数量5个,数量均居全省第1。截至目前,已累计建立53家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40家红河州院士专家工作站,合作单位涵盖华中农业大学、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华南农业大学等高校,合作项目涵盖农产品种植、保存、加工及运输等方面。
二、农产品销售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拓展线上销售渠道。打造“九红甄选”微信小程序,上线众多产品。引进电商企业,在京东开设红河特产馆,推进红河州优质特色农产品线上销售。以“红河九红”区域公共品牌为引领,举办各类电商促消费活动,吸引网络主播以及本土主播开展直播带货,全力支持农特产品销售。二是推动品牌国际化。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设立“红河九红”产品体验中心,为国内外游客提供体验平台,并对接南亚、东南亚市场销售渠道,举办产销对接活动,打通跨境电商推广渠道。建立农产品进出口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农产品资源优势向外贸优势转变,引导支持农业龙头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推动“红河九红”农产品品牌和质量国际化。三是通过展会做好产销对接。2024年以来我州积极组织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各类展会。组织72家农业经营主体(含41家脱贫地区农业经营主体)参加第七届上海市对口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绿色云品”(北京)展示推介活动、2024年中越(红河)边境经济贸易旅游交易会、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第九届南亚博览会等,促进交流与合作,加大对外宣传和推介力度,塑造红河州九红特色产业及红河州农文旅整体形象。四是整合资源加强金融支持力度,2024年7月州委组织部、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红河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红河州分行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用好金融政策及信贷产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通知》,全面梳理红河州金融支持合作社政策要点及银行信贷产品,帮助合作社破解实现规模化、品牌化道路上的融资难题。
三、合作社组织化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深入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农民合作社,通过制定印发《红河州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公司)实施意见(试行)》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将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合作社的经济优势、产业优势结合起来,在全州范围内推行农村基层党组织直接领办、党员致富带头人领办、合作社(公司)成立党支部、派驻党建指导员、在合作社(公司)内发展党员等5种模式。将组织引领贯穿合作社规范发展的生命周期,截至目前全州已选拔1083名党组织书记依法担任合作社理事长,3996名村“两委”成员与合作社管理层交叉任职。深入实施“千员带万社”行动,用好1+2+1’辅导员队伍结对服务模式,在全州范围内选聘1200余名优秀人才担任合作社辅导员。二是持续扩大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覆盖面,在2024年建水县探索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成功经验的基础上,2025年在蒙自市、开远市、建水县(续建)、石屏县、弥勒市、屏边县6个县市推广服务中心模式,整合地区优质资源为合作社提供运营代办、交流培训、产销对接等便捷服务,有效提升我州合作社生产经营能力。三是立足资源禀赋,聚焦优势特色产业,着力育龙头、延链条、兴业态、树品牌、促就业,持续加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截至6月,全州实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73户,其中,国家级5户、省级及以上188户、州级及以上356户。
四、带动农民增收能力不断增强
一是规划引领优产业。以北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南部山区综合开发、红河谷热区经济开发开放带“三大板块”为载体,构建梯次布局、点线面协同的高原特色农业产业体系,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农业现代化示范区1个、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2个。二是内培外引育企业。加快构建以大型行业龙头企业为引领、中型行业先进企业为主体、农民合作社为基础的发展格局。全州培育农业企业14939户,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73户,居全省第2,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5户,卓莓、光筑农业、联想佳裕、百果园、神农集团、温氏集团等企业落地红河。三是聚焦优势树品牌。加快“红河九红”区域公用品牌打造,持续推广蒙自石榴、石屏豆腐、泸西高原梨等高原特色优质农产品,重点打造“红河蓝莓”区域公用品牌,初步形成“1+13+N”的农业品牌矩阵。开远蜜桃、屏边荔枝、弥勒葡萄等共9个产品通过了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认证,河口青柚、蒙自蓝莓等14个产品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四是发挥带动农民增收效应,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帮助群众算清入社前后对比账,以看得见的实惠提高群众入社率、覆盖率,截至目前,全州共组建各类农民合作社4458个,登记注册成员12.48万人,带动非成员农户23.58万人。五是用好政策支持工具,2025年争取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合作社)资金90万元,坚持将合作社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民增收挂钩,计划在全州范围内支持15个带动农民增收效应突出、产业优势明显、经营规范的合作社,充分释放农业产业发展活力。六是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持续发展。2024年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我州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共722万元,完成绩效任务7.22万亩;2025年全州共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794万元,按综合托管系数折算后完成托管面积8.35万亩,有效降低农业生产成本,进一步促农增收。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立足红河优势,聚焦“1+10”重点优势特色产业,突出加工业和服务业增值,走以农业产业化和科技进步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化之路,促进全州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不断巩固提升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农民合作社项目组统筹协调作用,不断提升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公司)覆盖率和提高领办项目质量。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中农村党员干部先锋模范带动作用,引导农民积极加入农民合作社,参与社务管理。把有条件的合作社引导升级成立公司,扶持已成立的公司不断发展壮大。要强化品牌培育,让“好产品”变成“好品牌”。持续推广“三品一标”(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认证,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讲好“红河九红”品牌故事,推广“订单农业”,引导农户根据市场需求组织生产,减少盲目种植带来的风险。支持合作社、家庭农场发挥纽带作用,组织引导小农户并提供统一采购、统一包装、统一销售服务,让他们在产销对接中“不掉队、能受益”。
感谢你们对我州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