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znyncj/2025-0002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红农函〔2025〕23号
- 发布日期: 2025-10-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24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红河州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壮大农民合作社促进农村产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的第124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持续发展壮大我州农民合作社,筑牢我州乡村产业振兴基础,近年来,我州坚持“抓发展必须抓产业,抓产业必须抓主体”的理念,持续突出党建引领,加强政策支撑,不断探索健全我州农民合作社服务体系。
一、深化党建引领提升合作社管理水平
一是创新领办模式,深入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农民合作社,将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合作社的经济优势、产业优势结合起来,2024年5月印发《红河州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公司)实施意见(试行)》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在全州范围内推行农村基层党组织直接领办、党员致富带头人领办、合作社(公司)成立党支部、派驻党建指导员、在合作社(公司)内发展党员等5种模式,将组织引领贯穿合作社规范发展的生命周期,助推全州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3287个。2024年9月初省委、省政府在红河州召开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现场推进会以来,在州委组织部的精准指导下,州农业农村局立足我州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和推进全州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农民合作社模式,把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合作社的经济优势、产业优势结合起来,探索开创乡村振兴新路径。2025年4月,州政府召开南部县“三农”工作现场会,观摩和推广了绿春县戈奎乡埃倮村委会虾巴村党组织“三入变三金”也就是村庄资源入股收股金、群众入职领薪金、产品入市变现金的群众增收模式,以及红河县迤萨镇勐龙村委会南洞村党组织积极发挥“党建+”磁吸效应,因地制宜强化做优“稻渔+菜+菜”三熟四栽产业模式促农增收的经验和元阳县德熙纺织厂通过劳务中介公司引进并有效回引外出务工返乡劳动力在“村里头、家门口”实现就业拓宽群众增收渠道的经验。二是强化人才支撑,深入实施“千员带万社”行动,推广“1+2+1”辅导员队伍结对服务模式(即1名乡镇领导,加上1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和1名村“两委”班子成员,对应1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坚持“引导不强迫、支持不包办、服务不干预”的原则在全州范围内选聘1200余名优秀人才担任合作社辅导员,不断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体系;三是坚持群众主体。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帮助群众算清入社前后对比账,以看得见的实惠提高群众入社率、覆盖率,截至目前,全州共组建各类农民合作社4458个,登记注册成员12.49万人,带动非成员农户23.58万人。
二、强化政策支持延伸合作社产业链条
一是拓展联农带农促进合作社带动农民增收,立足各县市资源禀赋和特色产业,引领合作社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共同赋能产业发展,全州4458个合作社覆盖了水果、蔬菜、花卉等重点产业,从农产品的种养源头出发,向仓储、物流、服务加工等后端环节深入拓展。蒙自市在探索实践“622”联农带农益农新模式,带动10个村62户村民创收620万元以上的同时,注重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与创办公司的结合,大力推广西北勒乡创建强村公司的做法,取得明显成效;建水县在打造出“巧媳妇金剪刀”疏果队的金字招牌的同时,农民合作社大力推广“冬马铃薯—夏甘薯轮作”模式,2024年种植红薯的农户达2.2万余户、种植大户100余家,种植面积10余万亩,产值10亿元,带动6万余人就业,在坚持粮食增产与群众增收协同发力上作出了贡献;个旧市聚焦“梨”产业,挖掘“梨”特色,以党建为引领,积极探索“党组织+公司+农户”模式,充分挖掘“梨”资源,丰富经济业态,推动农文旅深度融合,2025年梨花节,共接待游客4.02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96.5万元;泸西县成立泸西小香葱产业联盟,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专业合作社为依托、以种植大户为载体,强化政策引领,依托泸西小香葱产业规模优势,整合各经营主体优势资源,实行链长制抱团发展,共创“育、繁、产、加、销”一体化运营机制。二是用好政策支持工具,2025年争取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合作社)资金90万元,计划在全州范围内支持15个带动农民增收效应突出、产业优势明显、经营规范的合作社,充分释放农业产业发展活力;三是整合资源加强金融支持力度,2024年7月州委组织部、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红河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红河州分行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用好金融政策及信贷产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通知》,全面梳理红河州金融支持合作社政策要点及银行信贷产品,帮助合作社切实获得金融实惠,缓解融资难题。
三、创新服务模式拓展合作社发展空间
一是持续扩大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覆盖面,在2024年建水县探索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成功经验的基础上,2025年在蒙自市、开远市、建水县(续建)、石屏县、弥勒市、屏边县6个县市推广服务中心模式,整合地区优质资源为合作社提供运营代办、交流培训、产销对接等便捷服务,有效激发我州合作社发展活力;二是不断提升合作社管理服务水平,依托“云南省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名录库”平台对全州4458家合作社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全州范围内合作社的跟踪服务,强化数据分析逐步建立合作社梯次培育提升体系;三是拓宽产品销售渠道,由合作社带领群众抱团与龙头企业一起搞生产、闯市场,近年来引进联想佳沃、柒瑞结、光筑农业等一批农业头部企业构建起“公司+合作社+农户”的产销对接模式。
四、构建政策体系引导合作社规范经营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2024年9月,由州委农办牵头,联合州委组织部等14部门成立红河州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农民合作社项目组,以项目化方式推进州级各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农民合作社走深走实;二是持续完善政策工具,2025年3月,以州委农办名义印发《红河州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农民合作社规范指引》,明确“十规范”标准,包括登记管理、章程制度、组织机构、产权关系、经营服务、财务管理、盈余分配、信用合作、社务公开、档案管理等标准,强化政策培训解读和业务指导,引导合作社严格依法管理、规范经营。三是持续提升合作社规范经营水平,将合作社纳入市场监管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多报合一”,通过市场监管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协同为合作社提供服务指导,有效促进合作社完善财务台账、成员账户等基础管理制度,用规范的年报数据有力增强合作社信用背书,促进其长期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农民合作社项目组统筹协调作用,不断提升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公司)覆盖率和进一步提高领办质量。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中农村党员干部先锋模范带动作用,引导农民积极加入农民合作社,参与社务管理。把有条件的合作社引导升级成立公司,扶持已成立的公司不断发展壮大。鼓励和指导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公司)加强市场拓展力度,支持延伸农业产业形态,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居、信息服务和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加强农资供应、技术服务、仓储物流、精深加工、产品销售等关键环节能力建设,拓宽服务领域,提升带动农民增收能力。持续支持以县级为单位遴选有意愿、有实力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等,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建设县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服务。加大对基层一线的调查研究和指导服务力度,选树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典型案例,争取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红河模式”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感谢你们对我州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