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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zzrzyhghj/2025-0011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红自然资函〔2025〕41号
  • 发布日期: 2025-10-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9号提案的答复

景伟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项目土地租赁、促进光伏项目高质量开发的建议》第139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该提案为分办件,我局主要负责第二条建议的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光伏发电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为促进光伏发电用地更加合理高效,我局结合你所提出的意见建议,紧紧围绕支持光伏发电产业,依法依规主动作为,着力在优化产业布局、用地分类管理等方面全力做好光伏产业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并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审批、监管和服务工作。

一、优化产业布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引导管控作用,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有序布局生活、生产、生态空间,优化光伏项目空间布局,合理安排光伏项目新增用地规模,为项目落地建设提供规划空间保障。

二、用地分类管理。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包括光伏方阵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根据用地性质实行分类管理。其中,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占用其他农用地的,应根据实际合理控制,节约集约用地。光伏方阵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光伏发电项目配套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三、部门分工协作。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配合好农业农村部门落实土地流转用途监管,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障农地农用,将审批及监管落到实处。

感谢你对我州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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