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zzrzyhghj/2025-0010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红自然资函〔2025〕60号
- 发布日期: 2025-10-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94号提案的答复
住绿春县州政协委员活动组: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第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红河州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的建议》第094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同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红河州于2019年底启动州、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州、县两级共开展116个重大专题研究。州级开展了规划编制前的调研座谈,规划编制时共收集各类相关专项规划和管理数据约47.34G,规划成果先后五轮征求了州级部门和县市人民政府意见,统筹考虑全州“两重”项目空间需求,将行业主管部门的项目需求纳入了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予以保障;充分衔接有关行业专项规划,规划批复后及时制定了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专项规划编制清单,不断完善“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规划按照要求向社会进行了规划草案公告,并组织了规划听证会回应社会各界关切,在2024年两会期间以“一封信”的形式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修改情况均向委员、代表进行了反馈。规划成果经省、州、县三级几上几下多轮审查修改,截至2024年5月底完成规划批复。
二、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业务培训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有关部署和安排,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建立是一项长期复杂系统的工作,为了编好、用好规划,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了一系列培训工作。规划编制前期组织了全州自然资源系统内部培训,邀请专家系统讲解国土空间规划。组织州县有关部门、县市人民政府到上海同济大学参加了研讨培训,对国土空间规划的新理念、新技术、新要求进行了全面系统地学习。组织全州自然资源系统针对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一张图”信息平台建设和运用进行培训交流,不断提升规划成果数字化运用水平和能力。积极向州委组织部做了报告对接,适时通过“领导干部上讲台”的方式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的培训。
三、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管理
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过程中充分与生态环境部门对接,不断加强河湖水域、水源涵养地、水源保护区保护力度,结合“双月遥感”动态监测,联合开展生态保护红线执法;对接林草部门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成果,不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聚焦自然资源严格执法,健全多维联动执法监管新格局。持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坚持通报、挂牌、约谈、冻结、问责“五项机制”;按照“严控增量、逐减存量、分类解决、重点整治”的工作思路,认真开展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实施综合动态监管项目,利用时序高分辨率遥感数据和其他各类专题数据,综合AI提取、人工判读等技术手段,用最新影像对全州地类分布现状进行综合比对,梳理疑似违法占耕问题线索;强化耕地常态化监管,印发了《耕地保护常态化监管机制实施方案》,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源头管控,加大巡查整治,建立耕地保护常态化监管机制和包保责任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等问题;严格规划执法,指导县市依据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城镇住宅小区违法违规建设整治工作,严肃查处各类侵占公共空间、堵塞通道、影响建筑安全、妨害四邻关系及擅自加层扩建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着力提升小区居住环境,维护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体检评估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5—2035)〉的批复》(云政复〔2024〕20号)明确了要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同时有效衔接“十五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省厅计划通过县市评估试点,出台评估相关规范。我州计划2026年开展红河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体检评估,拟对规划实施情况、成效及实施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用以支撑规划的修改调整,目前已完成规划体检评估预算申报工作。
五、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宣传教育力度
红河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了各方意见,并向社会发布了公众稿。规划批复后,按照要求将规划成果印发到了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部门,于2025年8月7日在红河州政府网站上进行规划成果公示。利用红河州规划展览馆平台进行规划成果展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结合“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册,联合县市同步开展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册1000余份。
感谢你们对我州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