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zmzj/2025-0004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民政局
- 文号: 红民函〔2025〕22号
- 发布日期: 2025-10-3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民政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
师朋院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红河州养老服务业能力建设促进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62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之一,随着老龄人口规模的持续扩大,不仅为养老服务业的加速建设注入了强劲动力,更成为驱动银发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近年来,红河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养老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养老服务供给。
一、拓展居家助老服务发展
发展居家养老既是落实国家“9073”养老模式的必然要求,也是应对老龄化挑战、培育银发经济的重要路径。近年来,银发市场不断扩展、银发群体消费力不断提升,正逐步吸引资本和企业进入养老产业。但仍然与老年人美好生活需要存在较大差距,服务供给总量不足和结构失衡问题还比较突出。对此,我们需要进一步挖掘银发经济潜力,构建旅居养老、医康养结合养老、乡村生态养老等不同维度、指向不同群体的养老服务产业矩阵,引导丰富养老产品和服务供给,为满足老年人美好生活需要奠定良好基础。同时,培育新质生产力是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指引,其中银发经济是一个发展潜力大的领域,可以推动养老科技、抗衰生物技术、养老高科技产品等领域发展,是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内容、重要阵地。通过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强科技支撑,可以进一步挖掘居家养老服务市场潜力,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丰富更加便捷的服务。
二、健全居家养老支持政策
一是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配套政策。一方面,健全支持政策,构建多元财政支持矩阵:通过政府直供或低成本租赁保障服务场地,实施建设期资本补助与运营期绩效补贴“双轨制”激励,按普惠型服务与个性化项目制定差异化补贴,降低机构运营成本,助力养老企业在成本回收周期长、消费力不足的情况下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建立覆盖全周期的规范化标准,以制度刚性保障老年人权益:标准包括核心服务项目(基础照料、医疗护理等)、闭环服务流程(需求评估至效果评价)、场所安全与隐私保护等要素,为机构提质和行业监管提供依据,推动服务向专业化、精细化转型,构建服务质量与老年人获得感的正向关联。当前红河州正逐步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2025年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后续逐年全面覆盖,此举将精准掌握老年群体数量及需求,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标准的实用性。二是激励多元主体参与社区居家养老。一方面建立运营保障机制。目前红河州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已初具规模,老年活动室及幸福食堂覆盖所有城市社区。鉴于养老行业投入大、回收周期长的特点,需在设施建设基础上,加大运营管理补助力度,通过补贴、政策倾斜、税收减免等方式扶持养老机构健康运营。另一方面引导市场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放开市场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盘活闲置设施;通过简化程序、税费减免、土地优惠等,培育龙头养老企业参与设施建设运营。引导专业社会组织、社工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填补政府与市场空白。三是加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设备的统筹协调。在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体系化建设进程中,需要规划、住建、民政等部门形成政策合力,按照“重点聚焦、梯度覆盖”的原则进行空间布局优化。以老年人口高密度集聚的主城区为重点,向外围区域进行辐射式扩展,结合城市建设要求充分考虑辖区内老年人分布及需求,合理布局助餐、助医、康复照护设施机构,为下一步发展社区智慧养老、嵌入式养老模式打下基础。
三、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专业培训与教育。政府主导建立多维度专业能力培养框架,设计涵盖生活照护、医疗辅助等核心模块的标准课程,开发情景模拟训练舱和社区实践基地,通过沉浸式实训强化实操技能,将人文关怀与伦理准则纳入考核,推动服务者从“任务执行者”向“健康伙伴”转型。同时,构建多层次教育矩阵,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入门培训—岗位认证—专项进修”阶梯式成长通道。针对在职人员建立“1+X”能力拓展机制,定期开展专题研修;推动高校设立老年照护管理等交叉学科,培养复合型人才,助力形成“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实践转化”良性循环。二是提升养老从业人员待遇水平。政府主导设立行业基准薪酬框架,结合区域经济水平建立浮动调整系数,确保收入与劳动价值匹配;构建含技能等级、服务满意度等维度的多维绩效评价体系,通过阶梯式津贴、奖励等方式激活职业成就感;试点建立长期服务激励基金,对从业八年以上者给予住房或子女教育补贴,增强岗位吸引力。同时,完善职业福利保障体系,在落实“五险一金”的基础上,开发意外伤害保险、重疾互助基金等补充福利;建立“服务积分—福利兑换”系统,可兑换带薪疗养、技能进修等;针对流动性高的问题,创新“养老照护年金”制度,将服务年限与退休后福利挂钩,提升养老服务从业者工作黏性。
四、构建医养融合生态,升级机构照护效能
目前红河州的医养结合模式主要应用于机构内“医办养”或在养老机构配置医疗人员,社区居家养老的医康养结合服务仍处于探索起步阶段。针对这一情况,可创新三种“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形成分层分类解决方案:一是建立家庭医师签约服务制度,由全科医生与居家老人合作,通过定期上门巡诊与远程监测,提供健康评估、慢病管理等个性化服务;二是开发长期护理保险居家照护计划,依托长护险,由定点医疗护理机构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综合照护,费用采用“保险支付+个人补充”结算;三是构建智慧医疗远程监护系统,为居家老人配备智能设备,实时采集传输生理数据,医疗机构通过远程监护中心识别风险并预警干预,集成紧急呼叫等模块形成智能闭环。
下一步,红河州民政局将持续推动跨部门协同,深化与人社、卫健、教体、文旅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围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银发经济发展的双重目标,全方位提升服务质量,让全州老年人在便捷医疗、专业照护、多元消费中共享发展成果,助力养老服务业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感谢你对我州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民政局
2025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