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zmzj/2025-0004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民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0-3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民政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53号建议的答复
王明仙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保障养老机构运营经费的建议》第253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关乎民生福祉,惠及千家万户。红河州认真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聚焦群众养老服务需求,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主动把握、积极适应养老服务发展新趋势、新变化,以改革思维、超常举措,推动红河州新时代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十四五”以来,全州共争取投入养老服务专项资金4.18亿元,截至2025年7月,全州共建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2041所,其中:城市公办养老机构46所,敬老院91所,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34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站)610个,设置养老床位2.16万张,建有老年活动场所(含老年活动室)1210个,老年幸福食堂41个,设置养老床位2.16万张,实现了县级失能照护机构县市全覆盖,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老年幸福食堂县市县城所在地全覆盖,实现了县级失能照护机构13县市全覆盖,老年幸福食堂实现13县市县城所在地全覆盖,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了57.14%,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的特困供养人员100%入住养老机构,有力保障全州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一、强化养老服务体系财力支持保障工作
2024年积极筹措养老服务相关资金11,845.73万元,助力养老服务发展。一是筹措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6524.1万元,支持新建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建设、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公办养老机构消防改造、街道(乡镇)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等方面,加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投入,助力全州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筹措高龄老人长寿保健补助经费及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3302.63万元,保障了高龄老人和经济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为构建完善养老保障体系提供了坚实有力的财力支撑,助力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筹措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运营补贴879万元,满足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筹措居家适老化改造补助资金315万元,进一步改善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四是筹措老年幸福食堂资金315万元,加强老年幸福食堂建设,搭建起类型多样、便利可及、平价优质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托起老年人幸福好“食”光。五是筹措其他老年人福利项目资金510万元,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福利保障,从而使老年人能够更加健康、幸福地度过晚年生活。
2024年,对金平县养老资金投入835.36万元,其中: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485万元、高龄老人长寿保健补助经费及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284.88万元、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运营补贴30.48万元、居家适老化改造资金35万元。
二、落实好养老机构运营补助资金保障
严格按照《云南省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由财政安排对红河州依法办理登记并完成备案的公办、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包括养老院、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老人护理院、农村敬老院等养老机构)和经民政部门验收并完成备案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包含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养老站、托老所等)等机构,按照各县市统计养老机构收住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诚信状况、医疗服务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以养老机构实际收住服务对象的床位数、月数等为依据给予运营资助资金。一是对于养老机构收住能力完好老年人的,按照每床每月50元予以资助;收住轻度失能老年人的,按照每床每月70元给予资助;收住中度失能老年人的,按照每床每月100元给予资助;收住重度失能老年人的,按照每床每月150元给予资助。二是对于服务质量被评定为一级养老机构的,在享受以上资助的基础上,按照每床每月增加20元予以资助;二级养老机构,按照每床每月增加30元予以资助;三级养老机构,按照每床每月增加40元予以资助;四级养老机构,按照每床每月增加50元予以资助;五级养老机构,按照每床每月增加60元予以资助。三是对于两年内没有失信信息记录的养老机构,按照每床每月增加10元予以资助;对于连续五年没有失信信息记录的养老机构,按照每床每月增加20元予以资助。四是对于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引入医疗分支机构的,根据内设医疗机构的不同类型分别给予资助。对于设置护理站、医务室、卫生所的,按照每床每月增加30元予以资助;对于设置护理院或一级医院以上的,按照每床每月增加50元予以资助。
2024年,全州正常运营有67个养老机构,实际收住老年人2614人,累计需求运营补贴资金575.2万元,而省级下达红河州运营补贴资金879万元,远远超过养老机构实际运营补助的需求均全部下达到各县市,其中下达给金平县运营补贴30.4848万元,补助1个养老机构、43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截至2025年5月,全州正常运营养老机构67个,收住老年人2969人,全州累计需求运营补贴资金716.55万元,2025年6月省级下达红河州机构运营资助资金942万元全部下达到各县市,其中下达给金平县运营补贴28.9万元,补助机构含1个运营的养老机构、5个闲置的养老机构和3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确保各县市均能满足发放需求。
下一步,红河州民政局严格执行《云南省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规定,在盘活养老机构上下功夫,千方百计提高养老机构老年人入住率,努力提升养老机构等级,鼓励支持养老机构推进医养结合,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积极争取更多政策资金倾斜,推动全州养老服务机构健康高质量发展。
感谢你对我州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民政局
2025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