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zczj/2025-0012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红财函〔2025〕7号
- 发布日期: 2025-10-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21号建议的答复
李涵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继续给予石屏县州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的建议》第012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州委、州政府十分重视石屏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在州级财政收入增收严重乏力、民生支出快速增长、财政平衡难度进一步加剧的情况下,充分考虑到石屏县域整体经济体量小,产业结构不优,缺乏稳定财源税源,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艰巨,异龙湖脱贫攻坚形势严峻,防风化债等问题,重点加大对其倾斜和支持力度。2024年累计下达石屏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等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65,487万元。
截至2025年6月,累计下达石屏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等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67,670万元,比2024年全年增加2,183万元,着力缓解石屏县财政运行中的突出矛盾,保障基本民生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时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
下一步,州财政局持续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充分考虑石屏县各种增支减收因素,继续给予转移支付支持力度,增强基层“三保”保障能力。建议石屏县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积极调整支出结构,扛实“三保”主体责任,健全管理措施、提升库款管理水平,加强监测防控风险,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感谢你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上答复,如有不满意之处,烦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