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znyncj/2025-0008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红农函〔2025〕80号
- 发布日期: 2025-10-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0号建议的答复
刘泉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洛恩乡生态茶园建设的建议》第190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资金和项目已逐步落实到位。一是中央、省、州级资金已下达。2025年1—4月红河州筹措下达农业发展和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24,753.4万元(中央资金17,148.44万元、省级资金6,917.96万元、州级资金687万元),其中支持红河县936.61万元,重点支持蔬菜、花卉、茶叶、水果、稻谷、中药材、畜禽、渔业等高原特色重点农业产业发展,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原特色农业提质增效。2025年1—4月红河州筹措安排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07亿元(中央16.4亿元、省级4.47亿元、州级0.2亿元),其中支持红河县3亿元,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中央、省级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例分别达到60%、52%以上,大力支持产业发展,促进现代农业提质增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这些资金的项目确定权和资金分配权在县市,建议洛恩乡积极向相关部门申报项目,由县级统筹安排财政衔接资金支持洛恩乡生态茶园建设。二是县级已逐步安排资金至乡级。目前红河县已安排至洛恩乡乡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22万元,其中用于茶产业发展的资金有535万元:红河县洛恩乡藤茶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360万元、洛恩乡茶叶提质增效项目175万元。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快红河县茶叶产业发展,提升区域茶叶品牌竞争力,把茶叶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促进农民增收。
二、加快政策落实,促进茶产业发展。目前茶产业有绿色发展政策支持,一是绿色、有机茶园。采取“先证后补”的方式,对生产、销售贴有“绿色食品”“有机产品”专用标志认证产品的农业经营主体,对其获认证的茶园面积按绿色茶园100元/亩、有机茶园200元/亩的标准予以补贴。二是绿色食品(茶叶)。对获得绿色食品(茶叶)认证的农业经营主体,集中连片基地面积在500亩—1000亩的,认证奖补资金2万元;超过1000亩的,面积每增加500亩,增加认证奖补资金0.5万元,依次递增,最高奖励4万元。三是有机产品(茶叶)。对获得有机产品(茶叶)认证的农业经营主体,集中连片基地面积在500亩—1000亩的,认证奖补资金4万元;超过1000亩的,面积每增加500亩,增加认证奖补资金1万元,依次递增,最高奖励8万元;按茶叶分类,对每年采购10吨及以上符合有机产品要求的原料(毛茶),进行生产、销售贴标茶产品的农业经营主体,获得的认证证书每张奖补资金8万元。2021年以来,红河县积极申请茶产业绿色发展资金,2021—2024年,已获得奖补资金219万元,获得奖补的是红河县埃玛乡2个:2021年云南阿波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获得184万元、2024年红河县两大茶山茶业有限公司获得35万元。2025年红河县已向省级申请绿色发展政策支持资金230.6万元,涉及埃玛乡1个:红河县绿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98万元;三村乡1个:红河滇红茶业有限公司132.6万元。请洛恩乡今年做好辖区内经营主体的政策宣传,争取2026年获得更多茶产业绿色发展政策支持。
感谢你对我州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