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znyncj/2025-0007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红农函〔2025〕48号
- 发布日期: 2025-10-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72号建议的答复
曹德瑞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金平县“云药之乡”道地药材GAP基地建设项目纳入红河州“十五五”规划的建议》第272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红河州中药材产业基本情况
(一)种植规模及品种情况。2024年红河州中药材种植面积1725701亩,产量239355吨,其中草果(33.47万亩)、砂仁(33.67万亩)、八角(22.53万亩)、南板蓝根(10.78万亩)、重楼(1.48万亩)、金平人参(0.68万亩)。金平县中药材种植面积26.07万亩,产量4.2万吨,其中草果(10.72万亩)、砂仁(1.87万亩)、八角(1.13万亩)、南板蓝根(6.18万亩)、重楼(0.36万亩)、金平人参(0.68万亩)。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围绕省委、省政府下大力气把中药材产业打造成云南第二个支柱产业目标,推动云南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至今省农业农村厅相继出台《云南省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5—2027年)》《云南省财政支持中药材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药材GAP基地评价奖补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等文件,为加快中药材GAP基地建设,省级对通过GAP评价且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每年选取不超过20个,每个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助等若干政策措施。
(二)红河州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绿色化、规模化、品种化、标准化、数字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为要求,以培育壮大大企业、大品种、大基地、大市场为抓手,以产业延链、补链、强链为重点,以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为底线,打造集科研、种植、加工、营销为一体的中药材全产业链,编制了红河州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5—2027年),明确了重点任务,加快建设8个以云药大品种和优势品种为重点的GAP基地,鼓励支持中药生产、流通企业在中药材产地自建或共建GAP基地,规范推行运用GAP追溯码及“药材符合GAP要求”标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面推进道地药材科学规范种植,积极宣传动员,充分利用《云南省财政支持中药材产业若干政策措施》的政策红利,引导企业、合作社、农户按照GAP标准种植,通过自建、共建、共享等方式推进三七、草果、砂仁、南板蓝根、八角等大宗药材开展GAP认证,推进中药材GAP基地建设,提升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将金平县“云药之乡”道地药材GAP基地建设项目纳入红河州“十五五”规划的建议,契合我州产业发展方向,对于科学编制“十五五”规划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目前我州“十五五”规划正处于编制阶段,州发展改革委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该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深入研究和论证,争取将该项目统筹纳入规划纲要。
感谢你对我州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