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znyncj/2025-0007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红农函〔2025〕86号
- 发布日期: 2025-10-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答复
赵永敬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水县甸尾乡铁所村提升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第67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提的建议很好,结合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加大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对铁所村粮食稳产增产、方便农民生产生活具有重大意义。
经建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核实,铁所村委会3300亩农田具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立项条件。根据《云南省高标准农田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方案》(云农建〔2022〕10)号文件要求“各地年度项目安排均应从项目储备库中选取,原则上未纳入项目储备库的项目不得列入年度建设任务”。
下一步,州农业农村局将督促指导建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尽快开展现场勘察及项目储备工作,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群众需求,合理布局田间道路、灌溉与排水、农田输配电、土壤改良等工程措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库每年11月份进行更新调整,待明年省级下达建设指标任务时,优先对铁所村委会符合要求的耕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感谢你对我州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