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znyncj/2025-0005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红农函〔2025〕21号
- 发布日期: 2025-10-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79号建议的答复
佟婷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文旅融合发展政策支持的建议》第0179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学制定文农旅融合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文农旅融合发展管理机制和管理制度
2025年4月,省级出台《云南省乡村旅游建设规划(2023-2035年)》,围绕促进乡村经济多元化、保护和传承乡村文化、优化乡村生态环境、提升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指导和规范全省乡村旅游发展空间布局、建设区域、发展业态及产品类型,着力推进州市乡村旅游区域发展有协同,乡村旅游建设有依据,乡村旅游发展可持续,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云南旅游金字招牌建设。红河州结合实际,制定《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云南省乡村旅游建设规划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规划引领,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保护与开发并重,盘活用好红河州独特多样的自然、人文、历史等优势资源,推动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创新、产品升级、服务优化,促进农文旅深度融合发展。
二、关于加强政策支持
一直以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农文旅融合发展。州级相关部门强化协同配合,贯彻落实中央、省级乡村振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政策。一是加大农文旅融合资金扶持力度。2024年12月,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州民政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加快推进旅居红河三年建设行动计划》(红文旅联发〔2024〕10号),文件已明确,要优化资金配置,统筹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定点帮扶资金等现有资金,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等资金,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基础上,支持旅居红河发展中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设施等项目建设。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旅居红河建设。二是强化要素保障。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充分考虑乡村旅游发展需求,用好用足《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等政策,落实《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2年版)》等政策规定的建设用地指标,着力优化城乡用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多途径破解文旅项目建设用地供求矛盾,为乡村旅游发展预留空间。三是深入推广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近年来,红河州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有序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协同推进5G网络在农村地区的覆盖广度和深度,乡村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已有效提升。2024年,新改建农村公路700余公里,村镇供水管网和消防取水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已在县市开展省级试点。
感谢你们对我州农文旅融合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