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znyncj/2025-0005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红农函〔2025〕22号
- 发布日期: 2025-10-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20号建议的答复
黄卫先代表:
你在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建设区域性农产品贸易加工中心项目的建议》第0020号建议,已转交州农业农村局主办、州财政局协办,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州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锚定建设高原特色农业强州目标,聚焦“1+10”重点产业,着力推进高原特色农业全产业链发展,促进产业增值,企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红河州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发挥资源优势,推进特色产业发展。特色产业是蒙自发展的最强支撑。蒙自市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原特色农业转型升级,建有袁隆平超级杂交水稻蒙自示范基地、石榴科技小院等平台,以科技赋能建成全国最大的百年古树石榴园和品质最优的大棚基质盆栽蓝莓主产区,蒙自石榴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达37.41亿元、全州第一,蒙自蓝莓出口量居全国第一,创新的“622”联农带农益农模式刊登在《人民日报》头版头条,获国家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全国水果全产业链典型县等荣誉。
(二)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截至目前,蒙自市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13家,占全州农业龙头企业的13%,位列第三。其中,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7家,州级农业龙头企业17家。草坝镇"622"利益分配模式实现蓝莓产业土地集约化经营,西北勒乡"五子登科"振兴方案创新新型村集体经济发展机制,蓝莓产业链、石榴深加链、新安所加工园发挥产业集群辐射效应优势,蒙自市通过创新机制、全产业链整合与科技赋能,形成多层次带动发展格局。
(三)打造农产品贸易加工中心,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近年来,州级部门协同配合,强化财政资金对农业产业的保障支持。州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持续支持蒙自市农业产业发展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按照中央、省级财政衔接资金用于农业产业发展比例分别达到60%、52%以上要求,重点支持蔬菜、花卉、水果、稻谷、中药材、畜禽、渔业等高原特色重点农业产业、精深加工等发展。一是2022年至2024年下达蒙自市农业发展和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13,140.61万元,2025年1-4月下达2,088.7万元,二是2022年至2024年下达蒙自市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2亿元,2025年1-4月下达蒙自市0.99亿元。建议蒙自市根据资源禀赋,统筹县域资源,整合、优化现有观音桥、绿色食品加工园区、原中信集团加工中心等农产品贸易、加工场所,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打造区域性农产品贸易加工中心,辐射带动周边产业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全产业链思维,加快培育运用农业新质生产力,着力做优一产、做强二产、做精三产,持续推进红河州高原特色农业多层次、多元化、多环节高效融合和转化增值,推动蒙自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感谢你们对我州农产品贸易加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