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znyncj/2025-0004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红农函〔2025〕85号
- 发布日期: 2025-10-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7号建议的答复
朱艳梅代表:
您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红河九红”特色产品聚合店推动农旅融合的建议》第167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设“红河九红”特色产品聚合店
近年来,我州持续推进州县区域公共品牌联动打造,形成州级品牌、县级品牌和企业自主品牌联动发展的“1+13+N”模式,即“红河九红区域公用品牌+13县市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的品牌培养模式。
为了不断提升“红河九红”高原特色优质农产品影响力,州级要求各县市在加大“红河九红”特色产品聚合店的建设力度。目前,在蒙自市建立了“红河九红”线下体验店、弥勒市建立了“红河九红”销售中心,红河州烟草公司利用西三烟站闲置仓库改造建成“和丰众创库”展厅,集“云香印象+红河九红”双品牌产品推广与销售等多项功能于一体,集中展示和推广红河州“九红”系列特色产品及全州优质农特产品。开远南正街、建水紫陶街等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在景区景点布局“红河九红”旅游商品集中展销点,元阳哈尼梯田景区围绕红河九红—“红米”,建成哈尼梯田心之选数字化平台,打造玩转元阳、梯田认种、产品销售等线上商城和一站式服务,不断丰富旅游消费体验场景。
除了线下渠道的推广,我州也在拓展“红河九红”线上销售渠道。打造“九红甄选”微信小程序,上线众多高原特色农产品。引进电商企业,在京东、盒马生鲜开设红河特产馆,在红河州烟草公司的推动下,部分合作“红河九红”产品上架至“云香印象”APP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开放销售,初步形成线下体验推广+线下销售的新模式,以“红河九红”区域公共品牌为引领,举办各类电商促消费活动,吸引网络主播以及本土主播开展直播带货,全力支持农特产品销售。
按照州委、州政府工作安排,在今年内我州13个县市都将重点打造“红河九红”旅游商品集中展销中心,各县市要在市区核心圈建设至少1个“红河九红”商品集中展销中心,进一步促进农文旅交流与合作,加大对外宣传和推介力度,建立红河州九红特色产业及农文旅整体形象。
二、关于建立产品的严格准入制度
“红河九红”作为我州知名的区域公共品牌,是农旅融合的结合点,今年以来,我们探索“红河九红”产品建管营模式,指导红河九红产业协会制定《“红河九红”区域公共品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红河九红产业发展协会公约、“红河九红”区域公共品牌使用承诺书、“红河九红”区域公共品牌标识使用承诺书等,规范品牌使用的范围和方式,加大对品牌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使用“红河九红”区域公共品牌,需要符合本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申请履行相关手续后得到批准方可使用。
“红河九红”商标是红河州相关部门指导红河州九红产业发展协会申请注册的,受法律保护。“红河九红”区域公共品牌的使用实行申报授权许可制度,由红河州九红产业发展协会负责实施红河州区域公共品牌“红河九红”商标的许可、宣传、推广和管理。申请获得“红河九红”区域公共品牌许可使用的经营主体,在其生产、经销包装上应当使用“红河九红”区域公共品牌商标标识,进行产品宣传和参加展示及展销活动时应展示区域公共品牌。
三、关于给予“红河九红”聚合店政策和资金的支持
“红河九红”聚合店项目在推广我州高原特色优质农产品,做好产销对接方面有积极意义。根据当前我局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及年度预算安排,财政资金需优先用于民生保障、基础设施补短板、公共服务提升等重点领域项目。“红河九红”聚合店的建设项目,目前暂未纳入我局本年度财政资金支持的重点范畴,因此本次无法为该项目提供资金支持。若后续工作符合未来财政支持政策导向,我们将在政策明确后指导经营主体按程序申报。如需了解当前可享受的“红河九红”市场主体扶持政策,也可咨询我局,获取更多针对性的指导。
感谢您对我州“红河九红”聚合店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