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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zjtysj/2025-0006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0-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62号建议的答复

余玉龙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督促云南建投集团加快对元蔓、蔓金高速公路建设占用临时用地复垦问题的建议》第262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元蔓、蔓金高速公路自开工建设以来,在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沿线县市人民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分别于2021年3月9日及2022年7月1日建成通车运营,有力促进了地方社会经济的建设和发展。

你在建议中提到关于督促云南建投集团加快对元蔓、蔓金高速公路建设占用临时用地复垦问题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多次组织金平县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征迁办、元蔓、蔓金高速公路项目公司、项目施工总承包方、施工单位等单位召开专题协调会议,对元蔓、蔓金高速公路金平段公路建设占用临时用地复垦问题进行逐一核实和工作安排。元蔓高速公路项目金平县境内累计征用临时用地2301亩,目前已复垦移交2127亩,未完成复垦移交173.63亩,计划于2025年8月30日前完成剩余的173.63亩复垦移交;蔓金高速公路项目金平县累计征用临时用地3379亩,目前已复垦移交1264.9亩,未完成复垦移交2114.1亩,计划于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复垦移交。元蔓高速公路项目已兑付临时用地占用费2937万元;蔓金高速公路项目已兑付临时用地占用费4693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切实履行交通行业主管职责,一是督促项目公司加快临时用地复垦施工进度;二是积极协调金平县相关部门,及时分批次办理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移交工作;三是督促项目公司积极筹措资金,根据合同约定按照复垦工作推进情况逐步支付临时用地占用费,确保被征地群众尽快领到临时用地征用补偿款。

感谢你对我州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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