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zjtysj/2025-0004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0-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8号建议的答复
张子良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协调将红河州南部(元阳)综合交通枢纽元阳北互通项目纳入上级建设规划并下达建设计划的建议》的第208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红河州南部(元阳)综合交通枢纽元阳北互通项目位于元阳县南沙镇呼山S27呈元高速建元段。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已通车高速公路增设互通式立交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交规划〔2023〕59号)文件要求,“已通车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交增设、改扩建、迁建等涉及的征地拆迁工作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涉及的前期工作和建设实施,按照谁主张、谁负责原则,由提出方作为责任主体。增设的互通式立交等相关工程建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应纳入所在高速公路项目,统一运营、养护、管理。”,元阳县相关部门已按程序推进S27呈元高速元阳北互通项目相关工作。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征集运营高速公路拟新增互通立交“开口子”、改造连接线、“开口”服务区(停车区)项目清单的通知》(云交规划便〔2025〕352号),州交通运输局于6月16日将“S27呈元高速元阳北互通项目”作为云南省运营高速公路拟新增互通立交项目报省交通运输厅。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省厅报告对接,力争将“S27呈元高速元阳北互通项目”纳入建设规划,并配合元阳县做好前期工作,争取项目早日落地见效。
感谢你们对我州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