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znyj2/2025-0001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能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0-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能源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88号建议的答复
蒋正伟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88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5月16日,州水利局牵头组织州级相关部门及建水县、元阳县人民政府对南沙水电站水库库区开展了联合巡查,实地察看了南沙水电站库区漂浮物的分布、堆积状况以及现有垃圾拦截设施的运行情况。州能源局将依据国家能源局《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和保护范围规定》,针对影响到水电站工程安全管理范围内的漂浮物,要求并监督涉及运营企业及时进行清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工程安全运行。目前,州级相关部门就南沙水电站库区保洁责任落实事宜与红河广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沟通和对接,由州河湖长制工作组下发了《南沙水电站库区水面漂浮物清理方案的通知》。州能源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对水电站工程安全管理范围内漂浮物清理的监督工作。
下一步,州能源局将持续强化行业监管职能,紧盯电站工程安全管理范围内漂浮物的清理情况,确保各项清理措施落实到位。将以此次建议办理为契机,不断健全完善南沙水电站库区漂浮物治理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改善库区生态环境,保障航道安全和电站工程安全运行。
感谢你对红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持续努力,切实推进红河流域漂浮物综合治理工作,为打造良好的红河流域生态环境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