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zslj/2025-0006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水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水利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8号建议的答复
张进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实施喷泉至雨洒大河水环境治理项目的建议》的第178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雨洒大河起于午街铺喷泉村,经雨洒村和大水塘村后在弥勒市太平水库汇入禹门河,全长21.0km。为确保雨洒大河安全运行,并按照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若干意见》中要求中小河流治理“要尊重自然规律,在保障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兼顾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需要,尽量保持河道自然特性,促进人水和谐”的要求和“安全、生态、自然、和谐”的治理目标,已将需要治理的雨洒大河部分河段纳入弥泸灌区工程进行实施即雨洒排灌沟渠改造工程,设计治理长度8.46km,其中:喷泉村至绿峨村段4.11km(治理长度3.65km)、大习龙至普泽村段1.37km、小寨凹至小足禄段5.54km(治理长度3.44km),批复概算投资3592.03万元。目前,雨洒排灌沟渠改造主体工程已基本建设完成,治理渠道长度9.04km,其中:喷泉村至绿峨村段4.1km,大习龙至普泽村段1.338km,小寨凹至小足禄段3.61km,累计完成投资约4000万。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州水利局将指导和督促泸西县水利局将包括需要治理的河道工程等纳入“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项目上报省水利厅,力争尽可能多的项目纳入云南省和水利部“十五五”规划项目,并积极主动向省水利厅汇报,尽可能的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支持泸西县水利建设。
感谢你对我州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