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zslj/2025-0005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水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水利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4号建议的答复
马正学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帮助解决元阳县东观音山水库工程州级配套资金的建议》第204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元阳县东观音山水库工程于2016年1月正式开工建设,2020年12月竣工验收。项目资金来源依据初步设计批复为争取上级补助,州级一次性补助1200万元,其余资金由县自筹解决。
近年受财政减收影响,以及偿还到期政府债务、“三保”等新增刚性支出大幅增加等多重困难,虽多次申报列入年度预算,但州级财政现阶段无力列入。州级水利部门仅有日常工作运转经费,无专项的工程建设经费。
经与州财政局等部门协调对接,2025年州级财政共筹措下达元阳县1202万元(其中中央1000万元,省级202万元),资金按“任务、目标、资金、权责四到县”的原则切块下达到元阳县,可由县级统筹安排弥补东观音山水库的资金缺口。同时,州水利局、州财政局等部门将积极会同元阳县向上争取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省级水利专项资金等有关水利资金的支持。
感谢你们对我州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