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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zslj/2025-0004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水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1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水利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8号建议的答复

蒋正伟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综合治理红河流域漂浮物的建议》的第88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开展联合巡查。5月16日,州水利局牵头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州能源局、建水县、元阳县及红河广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对南沙水电站水库库区开展联合巡查,并召开南沙水电站水库库区管护工作专题会议。会议分别听取建水县、元阳县、红河广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南沙水电站水库库区管护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南沙水电站库区水面漂浮物清理工作进行研究讨论。同时,安排技术人员对漂浮物位置、面积、类型等进行现场调查测量,出具调查报告。

二、制定清理方案。5月下旬,州水利局起草了《南沙水电站库区水面漂浮物清理方案》,明确了水面漂浮物类型及清理标准、组织实施程序、各相关单位职责分工、清理工作经费保障途径。方案征求了州能源局、州交通运输局、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县、元阳县及红河广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意见建议,经修改完善报州政府宋文辉副州长同意后,于5月30日印发实施。

三、持续跟踪督办。按照《南沙水电站库区水面漂浮物清理方案》要求,州水利局持续督促建水县、元阳县及红河广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认真履行清理任务,多次到达现场调研,与两县及企业做好协调对接。7月27日至28日,州水利局联合州检察院对南沙水电站水库库区管护工作进行帮扶调研,并与建水县、元阳县及红河广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召开磋商会议,进一步了解各方清理工作开展情况及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就存在的分歧进行耐心协调,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认真指导。

四、实施清理处置。红河广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制定了《南沙水电站坝后河道河中滩清理处置项目工作方案》,并报州级相关部门同意,由红河广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南沙水电站坝后河道河中滩清理工作,河中滩清理物处置收益用于南沙水电站库区水葫芦清理,不足部分由该公司自行解决。7月27日,红河广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启动清理工作,预计完成时间为3个月。州水利局持续深入推进红河流域“河长清河”行动,今年以来,累计清理河湖库渠320条,清理河道污染物4.4万余吨,流域河湖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

五、探索补偿机制。州水利局了解到,每年汛期大量漂浮物汇集在南沙水电站库区,垃圾打捞保洁难度较大。在省级河长巡河、省政协督察红河流域及省河长办监督检查期间,多次请示汇报,建议由省级牵头,在红河干流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形成责任共担、联防共治、合理补偿、奖补结合的长效管护模式,切实提升红河的生态环境。

感谢你们对红河流域保护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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