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516-91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9号建议的答复
普兴华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持续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支持力度的建议》第179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继续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支持力度,协调各方,将各职能部门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体系之内,明晰责任清单,牵头部门抓好统筹,协调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突出的矛盾问题,相关部门抓好协同,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的建议
一是制定了工作方案,2018年,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红河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红办发〔2018〕85号),明确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各项任务目标和各级各部门职能职责。
二是成立了领导小组,红河州成立了以州委、州政府领导为组长、副组长,州农业农村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规划局等18个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切实加强统筹协调。
三是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列入县市领导干部乡村振兴和“三农”发展考核指标,进一步强化县市党委和政府责任,建立了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关于“积极整合各类资源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建议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发〔2019〕19号)明确了推进行业内涉农资金整合、推进行业间涉农资金统筹、改革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制等内容,并要求各县市2020年8月底前制定本县市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个旧市可根据《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个旧市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个政发〔2020〕65号)精神,积极整合各类资源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三、关于“建议州人民政府加大对农村尤其是不发达农村的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的投入力度”的建议
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2020年州财政局已拨付个旧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资金1180.79万元,脱贫攻坚结束后,中央、省、州会有政策调整,并加大对农村尤其是不发达农村的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的投入力度。
感谢你对我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