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红河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会议精神,研究审议法治红河建设有关文件,总结去年以来工作,部署下步工作。
州委书记、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主任赵瑞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州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推进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不断加强、立法领域不断拓展、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加强、政法改革不断深化、全民普法力度不断加大,法治红河建设持续提质提效。
会议强调,今年是政治大年、维稳大年,做好全面依法治州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上来。要坚持不懈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下功夫,领会精神实质,吃透精髓要义,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州全过程,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转化为高水平推进法治红河建设、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动实践。
会议强调,要聚焦“四个坚持”,为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综合治理,以法治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夯实法治红河建设基础,建设平安红河,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要加强党对依法治州工作的领导,确保中央和省、州法治建设各项部署要求落实见效。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红河建设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健全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机制,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引领,一体推进法治红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强化法治督察,确保全面依法治州工作“领”之有力、“导”之有方、“行”之有效。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法治红河建设指标体系(2021—2025年)》。
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州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