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下午,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代表431名,实到406名,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秘书长姜仁斌主持会议。
担任本次大会执行主席的有:赵瑞君、应亥宗、李成武、庞俊、张文伟、向从科、李维、朱兵、刘红明、孙绪升、李卫、李元、李宏、李俊、李彪、张鹏程、李健、夏明、张冰琪、合萍。
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成武向大会作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新一届州人大常委会履职的第一年。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立管用之法,行决定之权,务监督之效,聚代表之力,强自身建设,实现了新一届人大工作的良好开局。一年来,共修订废止5件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听取审议24项专项工作报告,开展3次执法检查,对3个州级政府部门的工作进行集中评议,组织2次专题询问,对10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9人次。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379件建议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解决率从2021年的67.6%提高到2022年的68.6%。
报告对今年工作提出建议。报告提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州人大常委会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州委“337”工作思路,立足“四个机关”职责定位,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不断丰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红河实践,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祖发作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22年,全州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州法院受理各类案件67249件,办结64229件,同比分别上升5.67%、8.01%,法官人均结案187.81件。州中院受理各类案件9846件,办结9437件,同比分别上升17.86%、22.18%。报告指出,2023年,全州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337”工作思路,锚定“党建强引领,全省走前列”目标,深化“六大中心”建设,为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兵作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22年,全州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执行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过去一年,受理民事监督案件1886件,受理群众信访926件,两级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诉信访案件73件,“七日内程序性回复率”“三个月办理结果/过程答复率”均达100%。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18件,为生活困难被害人及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256.5万余元。报告提出,2023年,全州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省委、州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汇聚起红河检察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磅礴力量,深耕检察主责主业,勇毅书写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新华章。
会议表决通过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