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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团在红河州开展示范宣讲

赵瑞君主持并讲话 关凯作专题宣讲 罗萍应亥宗晋洪江出席
发布日期:2026-07-30 信息来源:红河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

7月29日,国家民委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团在红河州开展示范宣讲。

红河州委书记赵瑞君主持并讲话。红河州委副书记、州长罗萍,红河州委副书记、州委宣传部部长应亥宗,红河州政协主席、州委秘书长晋洪江出席。

宣讲现场

国家民委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团成员、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院长关凯围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立法指导思想、重大意义、法律定位和主要内容作专题宣讲,逐章逐条、全面系统解读法律核心要义与实践路径,为党员干部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作了一场主题鲜明、阐释透彻、内容翔实的精彩宣讲,为红河州深入学习贯彻该法提供了精准指导。

赵瑞君主持并讲话

赵瑞君强调,全州上下要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求实效,切实增强法治意识,把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紧密结合起来,统筹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法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组织各级党员干部结合岗位精准研学,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民族工作的能力。要在宣传教育上下功夫、求实效,积极营造浓厚氛围,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格局,推动法治精神进边境村寨、进乡(镇)社区、进学校机关、进企业单位、进景区口岸,创新宣传方式,持续擦亮“石榴结籽心连心·红河儿女心向党”示范品牌,讲好红河民族团结进步生动故事,推动宣传教育走深走实。要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求实效,推动法律落地生根,树牢“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理念,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将法律要求深度融入改革攻坚、经济发展、基层治理、强边固防等中心工作,压实工作责任,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持续巩固提升红河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宣讲以视频会议形式进行。红河州委常委,红河州人大常委会、红河州人民政府、红河州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州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负责人,以及部分少数民族代表、宗教界代表等在州级主会场参会。13县(市)设分会场,全州共3100余人聆听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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